[发明专利]二次电池、电池组、电动车辆、电力存储系统和电动工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895303.3 | 申请日: | 2013-0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689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7 |
| 发明(设计)人: | 井原将之;洼田忠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
| 主分类号: | H01M4/133 | 分类号: | H01M4/133;H01M10/0567;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沈敬亭;徐丽华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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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 电池 电池组 电动 车辆 电力 存储系统 电动工具 | ||
1.一种二次电池,包括:
正极;
负极;和
包含一种或多种非水溶剂和电解质盐的电解液,其中
所述负极包括在负极集电体上的负极活性物质层,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包含碳材料,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具有60微米以上至100微米以下的厚度,并且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的体积密度为1.4g/cm3以上至1.6g/cm3以下,
所述电解液包含由下式(2)和下式(3)中的一个表示的不饱和环状碳酸酯,
其中R5至R10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一价烃基团、一价卤代烃基团、一价含氧烃基团、和一价卤代含氧烃基团中的一种;R5和R6彼此连接或彼此不连接;并且R7至R10中的任意两个以上彼此连接或彼此不连接,并且其中
所述电解液中所述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的含量为0.01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中所述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的含量为0.5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由下式(1-1)至下式(1-56)中的一个表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由下式(1-1)、(1-4)、(1-16)、(1-18)和(1-32)中的一个表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溶剂包含由下式(4)和下式(5)表示的其他不饱和环状碳酸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其中,R11和R12各自是氢基团和烷基基团中的一种,
其中,R13至R16各自是氢基团、烷基基团、乙烯基基团、和烯丙基基团中的一种,R13至R16中的一个或多个各自是乙烯基基团或烯丙基基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溶剂中所述其他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的含量为0.01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溶剂中所述其他不饱和环状碳酸酯的含量为0.5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其他不饱和环状碳酸酯是碳酸亚乙烯酯、碳酸甲基亚乙烯酯、碳酸乙基亚乙烯酯、4,5-二甲基-1,3-二氧杂环戊烯-2-酮、4,5-二乙基-1,3-二氧杂环戊烯-2-酮、碳酸乙烯基亚乙酯、4-甲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4-乙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4-正丙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5-甲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4,4-二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和4,5-二乙烯基-1,3-二氧戊环-2-酮中的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溶剂包含由下式(6)和下式(7)表示的卤代碳酸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其中,R17至R20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烷基基团、和卤代烷基基团中的一种,R17至R20中的一个或多个各自是卤素基团和卤代烷基基团中的一种,
其中,R21至R26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烷基基团、和卤代烷基基团中的一种,R21至R26中的一个或多个各自是卤素基团或卤代烷基基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溶剂中所述卤代碳酸酯的含量为0.01重量%以上至50重量%以下。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卤代碳酸酯是4-氟-1,3-二氧戊环-2-酮、4,5-二氟-1,3-二氧戊环-2-酮、碳酸氟甲基甲基酯、碳酸双(氟甲基)酯、和碳酸二氟甲基甲基酯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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