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角镜片组有效
申请号: | 201610870594.0 | 申请日: | 2016-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8490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5 |
发明(设计)人: | 蔡斐欣;赖淑姿;李钧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G02B1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戴广志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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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角 镜片 | ||
1.一种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
一光圈;
一第一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与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
一第二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物侧表面与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
一第三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与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
一第四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物侧表面与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
一第五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与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点;
其中,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并满足下列条件:
1.45≦f1/f3<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并满足下列条件:-2.4<f1/f2<-0.8。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并满足下列条件:-1.1<f2/f3<-0.6。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并满足下列条件:-1.8<f3/f4<-0.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该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并满足下列条件:-0.8<f4/f5<-0.0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并满足下列条件:0.3<f2/f4<1.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该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并满足下列条件:0.05<f3/f5<1.0。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23,并满足下列条件:-1.3<f1/f23<-0.25。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23,该第四透镜与第五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45,并满足下列条件:0.6<f23/f45<3.6。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与第二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12,该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34,并满足下列条件:-0.1<f12/f34<0.8。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34,该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并满足下列条件:-2.3<f34/f5<6.8。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二透镜、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234,并满足下列条件:-2.2<f1/f234<-0.5。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镜片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的合成焦距为f234,该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并满足下列条件:-0.9<f234/f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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