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增强型阻燃材料在审
申请号: | 201610748084.6 | 申请日: | 2016-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937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建明 |
主分类号: | C08L77/06 | 分类号: | C08L77/06;C08K13/04;C08K7/14;C08K3/22;C08K3/36;C08K3/34;C08K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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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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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增强 阻燃 材料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材料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增强型阻燃材料。
背景技术
阻燃剂主要适用于有阻燃需求的塑料,延迟或防止塑料尤其是高分子类塑料的燃烧,使其点燃时间增长,点燃自熄,难以点燃。现有的阻燃剂目前主要有无机和有机,卤素和无卤四种类型,但是随着生产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安全措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对阻燃等级的需要也越来越高,其中汽车座椅是一个对防火要求特别高的地方,而现有的阻燃剂大部分都是一般的阻燃剂,其阻燃性能差,无法满足人们对汽车座椅的防火高要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一种增强型阻燃材料,该增强型阻燃材料具有良好的塑性、韧性、焊接性和在氧化性和还原性介质中耐蚀性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增强型阻燃材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三氧化二锑10-20份、石英砂10-12份、蒙脱土15-25份、碳化硅30-40份、玻璃纤维10-12份、尼龙66 15-25份、十溴二苯乙烷15-25份、海泡石粉5-15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三氧化二锑10份、石英砂10份、蒙脱土15份、碳化硅30份、玻璃纤维10份、尼龙66 15份、十溴二苯乙烷15份、海泡石粉5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三氧化二锑15份、石英砂11份、蒙脱土20份、碳化硅35份、玻璃纤维11份、尼龙66 20份、十溴二苯乙烷20份、海泡石粉10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三氧化二锑20份、石英砂12份、蒙脱土25份、碳化硅40份、玻璃纤维12份、尼龙66 25份、十溴二苯乙烷25份、海泡石粉15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由不同重量份数的三氧化二锑、十溴二苯乙烷、玻璃纤维和PA66混合加工后制成,其阻燃等级高,可达到最高的阻燃等级,具有十分优异的阻燃特性,能很好的满足汽车座椅的防火要求,提高了安全保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三氧化二锑10-20份、石英砂10-12份、蒙脱土15-25份、碳化硅30-40份、玻璃纤维10-12份、尼龙66 15-25份、十溴二苯乙烷15-25份、海泡石粉5-15份。
实施例二:
三氧化二锑10份、石英砂10份、蒙脱土15份、碳化硅30份、玻璃纤维10份、尼龙66 15份、十溴二苯乙烷15份、海泡石粉5份。
实施例三:
三氧化二锑15份、石英砂11份、蒙脱土20份、碳化硅35份、玻璃纤维11份、尼龙66 20份、十溴二苯乙烷20份、海泡石粉10份。
实施例四:
三氧化二锑20份、石英砂12份、蒙脱土25份、碳化硅40份、玻璃纤维12份、尼龙66 25份、十溴二苯乙烷25份、海泡石粉15份。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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