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护眼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0348028.3 | 申请日: | 2016-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245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1 |
发明(设计)人: | 吴伟;李婕榆;郭旭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G5/10 | 分类号: | G09G5/10;G06F3/0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曾柳燕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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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护眼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护眼系统,应用于一电子装置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
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一光线传感器测量的当前环境光强,及从一预先存储有多个环境光强及多个不同的视力情况对应的多个显示亮度的存储器中获取与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及当前环境光强对应的显示亮度;及
一控制模块,用于将电子装置的显示屏幕的显示亮度调节到所述获取到的显示亮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的方式具体为:
所述获取模块获取一摄像头拍摄的当前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根据当前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及一存储器中预先存储的多个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及每一使用者的视力情况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每隔一预设时间获取一距离传感器测量的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
所述系统还包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一预设距离;及
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预设距离时,控制所述电子装置发送一提示消息提醒使用者注意使用距离或直接控制所述电子装置的显示屏幕关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一记录模块及一判断模块;
所述记录模块用于实时记录使用者使用所述电子装置的使用情况;
所述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记录模块记录的当前使用者的使用情 况判断当前使用者是否还能继续使用所述电子装置;
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当前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所述电子装置时,控制所述电子装置发送一提示消息提醒使用者停止使用所述电子装置或控制所述电子装置进行强制关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护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模块记录使用者使用所述电子装置的使用情况为使用者使用电子装置的持续时间、使用者使用某一特定软件的持续时间及使用者观看显示屏幕小于一预设距离的持续时间或累计次数中的一种或多种。
6.一种护眼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装置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
获取一光线传感器测量的当前环境光强,及从一预先存储有多个环境光强及多个不同的视力情况对应的多个显示亮度的存储器中获取与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及当前环境光强对应的显示亮度;及
将电子装置的显示屏幕的显示亮度调节到所述获取到的显示亮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护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的方式具体为:
获取一摄像头拍摄的当前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
根据当前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及一存储器中预先存储的多个使用者的人脸图像信息及每一使用者的视力情况确定当前使用者的视力情况。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护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步骤:
每隔一预设时间获取一距离传感器测量的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
判断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一预设距离;
如果使用者的眼睛与所述电子装置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预设距离,控制所述电子装置发送一提示消息提醒使用者注意使用距离或直 接控制所述电子装置的显示屏幕关闭。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护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步骤:
实时记录使用者使用所述电子装置的使用情况;
根据所述记录的当前使用者的使用情况判断当前使用者是否还能继续使用所述电子装置;
如果当前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所述电子装置,控制所述电子装置发送一提示消息提醒使用者停止使用所述电子装置或控制所述电子装置进行强制关机。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护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使用者使用所述电子装置的使用情况为使用者使用电子装置的持续时间、使用者使用某一特定软件的持续时间及使用者观看显示屏幕小于一预设距离的持续时间或累计次数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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