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J型气流床气化炉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326003.3 | 申请日: | 2016-05-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7901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 发明(设计)人: | 池国镇;倪建军;李平;程相宣;张翔;马伦;陈子珍;童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J3/48 | 分类号: | C10J3/48;C10J3/7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莹;柏子雵 |
| 地址: | 20024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气流 气化 | ||
1.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包括气化室及集渣室,气化室至少具有进口段、排渣口段(4)及合成气出口段,在进口段上设有进口,在合成气出口段上设有合成气出口(11),在排渣口段(4)设有排渣口(8),气化原料及气化剂经由进口进入进口段后产生气化产物,其特征在于,气化产物出进口段后其流动方向发生至少一次改变后流入排渣口段(4),使得气化产物中的颗粒被气化室壁面捕集形成熔渣,熔渣沿气化室壁面自排渣口(8)排出至集渣室;出排渣口段(4)的气化产物后其流动方向发生至少一次改变后流入合成气出口段,使得气化产物中的颗粒进一步被气化室壁面捕集形成熔渣,熔渣沿气化室壁面自排渣口(8)排出至集渣室;
所述进口段及所述合成气出口段均竖直布置,所述排渣口段(4)水平布置;
所述进口段与所述排渣口段(4)间通过倾斜段一(3)过渡,所述排渣口段(4)与所述合成气出口段间通过倾斜段二(5)过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口(8)位于所述气化室的最低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段一(3)的中心线的曲率半径(r)大于等于所述进口段的内径的0.5倍,所述倾斜段一(3)的中心线与所述进口段中心线的夹角(α)为5°~8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段二(5)的中心线的曲率半径(R)大于等于所述合成气出口段的内径的0.5倍,所述倾斜段二(5)的中心线与所述合成气出口段的中心线的夹角(θ)为5°~8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合成气出口段上垂直安装有缩口段(7),缩口段(7)的缩角(β)为15°~85°,缩口段(7)的出口内径为所述合成气出口段的0.15~0.6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集渣室(12)的上部设置有喷淋装置(9),喷淋装置(9)上设置至少1圈喷淋环,每圈喷淋环上设置至少12个喷头,喷淋装置(9)与集渣室(12)的壁面的夹角(δ)为10°~8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口包括进口一(1)及进口二(13),进口一(1)为设置在所述进口段顶部的工艺烧嘴,进口二(13)为4个以上水平布置在所述进口段上部且轴线与所述进口段径向成4°~15°的工艺烧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原料为水煤浆或者粉煤,所述气化剂为含氧量体积分数为21%~100%的气体。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J型气流床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口(8)为喇叭型,其扩角(λ)为5°~85°,其下部内径为所述气化室内径的0.15~0.6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32600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