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在审
申请号: | 201610290502.1 | 申请日: | 2016-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13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3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志刚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2D29/0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30003 山西省太***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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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水处理 构筑物 | ||
1.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由污水处理池体构成,其特征是将半地下池体用外包覆土地面厂房围合绿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半地下池体用外包覆土大坡屋顶围合绿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半地下池体部分置于厂区自然地面标高以下、其余部分出露厂区自然地面标高以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外包覆土地面厂房或大坡屋顶出露厂区自然地面标高以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外包覆土地面厂房或大坡屋顶外侧设鱼鳞坑。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外包覆土地面厂房或大坡屋顶外侧鱼鳞坑用种植土和绿植包覆。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相邻半地下池体间隔设防火门或通风阻臭区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地面厂房墙柱屋顶或大坡屋顶作为隆起骨架人工造山形成山势。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将地面厂房或大坡屋顶外侧网格或鱼鳞坑覆土造山立体绿化。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特征是在人造山坡脚下挖湖引水用污水处理厂尾水营造人工湿地和景观水体,构建山水园林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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