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在审
申请号: | 201610275867.7 | 申请日: | 2016-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93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黄宇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宇松 |
主分类号: | C08F291/06 | 分类号: | C08F291/06;C08K13/02;C08K3/38;C08K5/12;C08K5/18;C08K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84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能够 驱赶 蚊子 pvc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PVC管生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
背景技术
PVC管道凭借其自重轻,耐腐蚀,耐压强度高,安全方便等特点受到了工程界的一直好评。近些年来,在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我国PVC管道发展十分迅速。为了避免PVC管道占地方和整体的美观性,现有PVC管道均设置在建筑物的墙角,而墙角是最容易隐藏蚊子的地方,故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25~30份,丙烯酸为30~35份,氧化聚乙烯为2~5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1~2份,对苯二胺为2~3份,邻苯二甲酸酯为1~2份,硼酸锌为15~20份,艾叶提取物为2~3份,夜来香精油为4~6份,玫瑰精油为1~2份。
进一步地,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25份,丙烯酸为35份,氧化聚乙烯为2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1份,对苯二胺为2份,邻苯二甲酸酯为1份,硼酸锌为15份,艾叶提取物为2份,夜来香精油为4份,玫瑰精油为2份。
进一步地,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28份,丙烯酸为30份,氧化聚乙烯为4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2份,对苯二胺为2份,邻苯二甲酸酯为1份,硼酸锌为20份,艾叶提取物为3份,夜来香精油为6份,玫瑰精油为1份。
进一步地,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30份,丙烯酸为33份,氧化聚乙烯为5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1份,对苯二胺为3份,邻苯二甲酸酯为2份,硼酸锌为18份,艾叶提取物为2份,夜来香精油为5份,玫瑰精油为1份。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添加艾叶提取物、夜来香精油和玫瑰精油,不仅具有驱赶蚊子的功能,避免蚊子长期停留在PVC管道与墙角之间,而且还可以起抗菌、杀菌,能刺激和协调人的免疫和神经系统,有助于人体的身心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下述实施例及说明仅用来解释本发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配备本发明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25份,丙烯酸为35份,氧化聚乙烯为2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1份,对苯二胺为2份,邻苯二甲酸酯为1份,硼酸锌为15份,艾叶提取物为2份,夜来香精油为4份,玫瑰精油为2份,;每份1Kg。
实施例2:
配备本发明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28份,丙烯酸为30份,氧化聚乙烯为4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2份,对苯二胺为2份,邻苯二甲酸酯为1份,硼酸锌为20份,艾叶提取物为3份,夜来香精油为6份,玫瑰精油为1份;每份1Kg。
实施例3:
配备本发明能够驱赶蚊子的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所述PVC管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各组分组成,聚录乙烯为30份,丙烯酸为33份,氧化聚乙烯为5份,2,6-三级丁基-4-甲基苯酚为1份,对苯二胺为3份,邻苯二甲酸酯为2份,硼酸锌为18份,艾叶提取物为2份,夜来香精油为5份,玫瑰精油为1份;每份1Kg。
本发明的PVC管制备方式是:将上述各原料混合放置到挤压机,挤压温度控制在160~185度即可生产。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添加艾叶提取物、夜来香精油和玫瑰精油,不仅具有驱赶蚊子的功能,避免蚊子长期停留在PVC管道与墙角之间,而且还可以起抗菌、杀菌,能刺激和协调人的免疫和神经系统,有助于人体的身心健康。
以上所述仅用以方便说明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创作的精神范畴内,熟悉此技术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做的各种简单的变相与修饰应当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宇松,未经黄宇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27586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