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像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610251735.0 | 申请日: | 2016-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176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吴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张建纲 |
地址: | 528458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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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像 镜头 | ||
1.一种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配置的第一透镜(1)、第二透镜(2)、第三透镜(3)、第四透镜(4)、第五透镜(5)和第六透镜(6);第一透镜(1)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弯月形透镜,且其凸面朝向物侧;所述第二透镜(2)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型透镜;所述第三透镜(3)具有负光焦度的弯月形薄透镜,且其凸面朝向物侧;所述第四透镜(4)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型透镜;所述第五透镜(5)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弯月形透镜,且其凸面朝向物侧;所述第六透镜(6)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弯月形透镜,且其凹面朝向像侧;
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
-1.7<f1/f2<-1.25;
-1.35<f3-4/f5-6<-0.9;
-1.85<f1-4/f5-6<-1.40;
其中,f1是第一透镜(1)的焦距,f2是第二透镜(2)的焦距,f3-4是第三透镜(3)和所述第四透镜(4)的组合焦距,f5-6是所述第五透镜(5)和所述第六透镜(6)的组合焦距,f1-4是由所述第一透镜(1)到所述第四透镜(4)的组合焦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
-1.6<f1/f2<-1.35;
-1.25<f3-4/f5-6<-1.0;
-1.75<f1-4/f5-6<-1.50。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还满足:TTL<27.0mm,其中TTL为沿光轴方向上第一透镜(1)的物侧面至成像面之间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至所述第六透镜(6 )的外径依次减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的外径小于28mm,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的总长小于27m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1.48<Nd<1.65,55<Vd<65,Nd为所述第一透镜(1)的d光折射率,Vd为所述第一透镜(1)的阿贝数。
7.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3)的凹面与所述第四透镜(4)的凸面配合设置,所述第五透镜(5)的凹面与所述第六透镜(6)的凸面配合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至所述第六透镜(6 )的材质均为光学玻璃,所述第一透镜(1)至所述第六透镜(6 )均为球面透镜。
9.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为手机的附加镜头,且所述电子产品附加人像镜头安装于手机的摄像头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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