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气炉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107478.3 | 申请日: | 2016-0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830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1 | 
| 发明(设计)人: | 文炳勋;崔炳晙;韩善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F24C15/14;F23D14/64;F23D14/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波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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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炉 | ||
1.一种燃气炉,包括:
主体;
形成在所述主体内的烹饪空间;
提供在所述烹饪空间内的燃烧器;
内壁,配置为形成所述烹饪空间;
空气供给流动通道,配置为连接所述烹饪空间与所述主体的外部,以供给空气到所述烹饪空间;和
分配单元,提供在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的喷射部并且配置为分配通过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供给的空气,
其中,所述分配单元包括:
分配引导部,配置为分配通过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供给的空气;和
供给引导部,配置为引导穿过所述分配引导部的空气以被供给到所述烹饪空间和所述燃烧器中的一个,
其中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的所述喷射部和所述分配单元设置在所述内壁上,
所述供给引导部沿所述分配引导部的整个周界形成在所述内壁上,使得所述分配单元被配置为弯曲通过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供给的空气流,以沿所述内壁供给空气到所述烹饪空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通过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供给的空气穿过所述分配引导部并通过所述供给引导部被排出所述分配单元外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分配单元设置在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的所述喷射部的喷射方向上,以不暴露所述喷射部到所述烹饪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分配引导部包括:
分配部,配置为分配通过所述空气供给流动通道供给的空气;和
导向部,提供为相邻于所述分配部并且配置为引导从所述分配部分配的空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分配部被形成为比所述导向部更靠近所述内壁。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导向部包括设置在所述分配部的一侧上的第一导向部,被设置为比所述分配部更接近所述烹饪空间的底表面,以及被配置为在平行于所述烹饪空间的底表面的长度方向上形成第一引导流动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导向部还包括第二导向部,其设置在所述分配部的另一侧上并配置为形成第二引导流动通道以连接所述供给引导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分配引导部的内表面被形成为是弯曲的,以减少穿过所述分配引导部的内部的空气的气动阻力。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供给引导部包括:
供给部,提供在所述分配引导部的一侧上并配置为喷出与流入所述燃烧器中的燃气混合的空气;和
溢流部,沿所述分配引导部的部分的周界形成并配置为喷出空气到所述烹饪空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供给部被形成为从所述分配引导部延伸并沿所述燃烧器的头部的周界以一定间隔被隔开。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溢流部包括形成为与所述内壁间隔开一定间隔的溢流间隙,并且沿所述分配引导部的所述周界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溢流部还包括溢流肋,沿所述溢流部的外边缘形成以朝向所述内壁被弯曲。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气炉,其中所述供给引导部包括:
供给部,提供在所述分配引导部的一侧上并配置为喷出与流入所述燃烧器中的燃气混合的空气;和
溢流部,沿所述分配引导部的至少部分的周界形成并配置为喷出空气到所述烹饪空间,和
其中,所述溢流部包括:
第一溢流部,沿所述第一导向部的至少部分的周界形成;和
第二溢流部,沿所述第二导向部的至少部分的周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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