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货到付款的商务物流安全支付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78559.5 | 申请日: | 2016-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877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20 |
发明(设计)人: | 王艳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万里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Q20/20 | 分类号: | G06Q20/20;G06Q20/32;G06Q20/38;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刘凤钦 |
地址: | 3151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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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货到付款 商务 物流 安全 支付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务物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货到付款的商务物流安全支付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购物, 以此选择自己心爱的商品。在商品选择完成后,网络平台会提供在线支付或货到付款的 方式对所选商品进行支付。其中,消费者为了避免因所选商品实物与描述不一致的情况, 消费者会倾向于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所购物品。货到付款方式是指,在消费者提交 基本订单信息后,由物流公司在商家处取货后,将商品派送至消费者处,消费者满意后, 则利用现金或者POS刷卡的方式支付商品费用以及物流公司的快速费用,消费者支付 的这两笔费用由物流公司暂时保存,并按期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将商品的费用转移给商 家,从而完成货到付款的整个过程。
在现有物流公司替代商家收费的货到付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当消费者 利用POS进行刷卡时会存在支付安全问题,例如,在货到付款的支付过程中,交易信 息容易被恶意第三方破解,对消费者或物流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其次,现有的货到付款 方式缺少对商家和物流公司更为准确的税收监管,导致部分商家或物流公司出现逃税行 为,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提供一种既能便捷、安全地完成商 品的货到付款、保证货到付款交易安全,又可以对网购平台的商家和物流公司进行有效 税收监管的基于货到付款的商务物流安全支付方法。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基于货到付款的商务物流安全支付 方法,用于商家终端、网上购物平台、消费者终端、物流公司管理平台、认证机构、银 行系统以及税务监管系统构成的商务物流支付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如下步 骤:
(1)商家和物流公司分别在银行系统注册各自的收款账户,在税务监管系统登记 各自的纳税识别号,并在网上购物平台登记各自的纳税识别号;
(2)物流公司管理平台对其具有NFC功能的各手持POS终端均进行备案,建立各 手持POS终端分别与银行系统、认证机构的通信连接,利用手持POS终端分别发送认 证请求给银行系统和认证机构,银行系统生成其与手持POS终端通信的公钥、手持POS 终端的金融认证证书集合,并发送金融认证证书集合和公钥给手持POS终端;认证机 构生成其与手持POS终端通信的公钥、手持POS终端的信用认证证书集合,并发送信 用认证证书集合和公钥给手持POS终端;其中:
所述手持POS终端记为POS,银行系统记为BANK,认证机构记为TSM,手持POS 终端的金融认证证书集合标记为Cert(BANKPOS),银行系统与手持POS终端的公钥记为 k(POS,BANK);手持POS终端的信用认证证书集合标记为Cert(TSMPOS),认证机构与 手持POS终端公钥记为k(POS,TSM);其中:
Cert(TSMPOS)={Cert1(TSMPOS),Cert2(TSMPOS),···,Certm(TSMPOS)};
Cert(BANKPOS)={Cert1(BANKPOS),Cert2(BANKPOS),···,Certm(BANKPOS)};m≥3;
其中,m表示手持POS终端可用的金融认证证书和信用认证证书个数,手持POS终端 的信用认证证书与其金融认证证书为一一对应关系;手持POS终端信用认证证书集合 中的各信用认证证书以及其金融认证证书集合中的各金融认证证书遵循遍历使用规则 且均限制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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