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定期理财债权转让的活期理财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78521.8 | 申请日: | 2016-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50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刘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6 | 分类号: | G06Q40/06;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10 | 代理人: | 秦月贞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定期 理财 债权 转让 活期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金融管理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定期理财债权转让的活期理财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1、p2p和第三方托管平台
P2P理财是一种新型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理财模式。P2P理财将融资方和投资方直接联系起来,既满足了融资方的融资需求,又满足了投资方的理财需求,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金融工具。P2P网贷的优点在于年收益高,且操作简单,而缺点在于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且有效的监管手段,经常出现跑路等事件,投资风险较大。而P2P平台出现跑路和诈骗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P2P平台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调配权。近段时间,央行也明确表示了P2P网贷平台应当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
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一般包含以下几种实体:
1)标的:代表一次借款行为。当投资用户投资时会将资金投资到某个标的下,当借款用户还款时也会将标的还款到标的下。
2)投资用户。投资用户可以投资某个标的,某个标下的资金也可以还款到投资用户的账户下。
3)借款用户。当某个标的融满后,可以被放款到借款人账户,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当借款用户还款时会还款到借款的标的下。如图3所示:P2P平台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后,投资人的投资不再形成资金池,P2P平台没有直接动用用户账户余额的权力,从而很大程度上增加了P2P平台的安全性。然而这样的设计对于定期投资需求是没有问题的,对于活期投资需求却显得力不从心了。
由于p2p平台不再拥有自己的资金池,因此无法满足用户随时存取的活期投资需求。如何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情况下实现一种活期产品方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现有的P2P活期产品方案
活期产品的现有技术方案如图4所示。用户进行转入操作后,用户的资金转入资金池;用户进行转出操作后,资金从资金池转出到用户账户。P2P平台通过控制资金池的现金比例来保证用户转出,而其余资金则用于投资金融产品以赚取收益。这种方式形成了资金池,从而提高了用户的投资风险。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定期理财债权转让的活期理财方法及系统,以克服目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基于定期理财债权转让的活期理财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将投资人的资金在预置的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购买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
S2、当投资人发出提现申请的时候,则已购买的定期产品的债权在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进行转让,并且确保该转让的债权在所述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被优先购买;和
S3、当该转让债权被成功购买后将该购买资金通过预置在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将该资金转到投资人的账户。
进一步的,步骤S1包括如下步骤:
将投资人的资金分成若干份子资金;
利用该子资金在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购买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
其中,购买的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的种类数量和所述子资金的份数相同。
其中,转让的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的数量至少包括一种,并且确保转让的债权的金额和投资人发出的提现申请金额相同。
其中,所述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用于交易定期产品的债权。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定期理财债权转让的活期理财系统,包括定期债权购买模块、债权转让模块,资金转回模块,其中,
定期债权购买模块:将投资人的资金在预置的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购买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
债权转让模块:用于当投资人发出提现申请的时候,则在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将已购买的定期产品的债权进行转让,并且确保该转让的债权在所述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被优先购买;
资金转回模块:用于当该转让债权被成功购买后将该购买资金通过预置在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将该资金转到投资人的账户。
其中,所述定期债权购买模块还包括:资金分类模块和债权购买模块,其中
资金分类模块:用于将投资人的资金分成若干份子资金;
债权购买模块:用于利用资金分类模块中的子资金在定期产品债权管理平台上购买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
其中,所述资金分类模块中子资金的份数和待购买的定期理财产品的债权的种类数相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78521.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