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抽提煤直接液化残渣中的有机质的方法及由此得到的有机质抽提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050065.6 | 申请日: | 2016-0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571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2 |
| 发明(设计)人: | 杨勇;蒋兴家;郭强;杨建丽;李永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G57/00 | 分类号: | C10G57/00;C10C3/08;C10C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董世豪;张淑珍 |
| 地址: | 101407 北京市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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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抽提煤 直接 液化 残渣 中的 有机质 方法 由此 得到 抽提物 | ||
1.一种用溶剂抽提煤直接液化残渣中的有机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按质量比1:(1-50)进行混合,得到混合物;
(2)将所述步骤(1)中得到的混合物加热至温度为250℃以上,并使所述混合物在所述温度下反应,得到反应物;
(3)对所述步骤(2)中的反应物进行过滤,得到固相产物和液相产物;
(4)将所述液相产物进行常减压蒸馏,得到有机质抽提物和所述溶剂;
(5)对所述溶剂进行回收并循环使用;
其中,所述溶剂选自水或水与有机溶剂的复合溶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1)中,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按质量比1:(10-50)进行混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按质量比1:(10-35)进行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按质量比1:10、1:15或1:35进行混合。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1)中,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混合:在煤直接液化残渣排出口处连接高温高压反应系统,将煤直接液化残渣排入到压力为4MPa以上的所述高温高压反应系统中的温度为250℃以上的所述溶剂中。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1)中,将所述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混合:将从煤直接液化残渣排出口处排出的煤直接液化残渣与所述溶剂混合制成渣浆混合物,通过泵将所述渣浆混合物输送到压力为4MPa以上、温度为250℃以上的高温高压反应系统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溶剂为醇类溶剂、醚类溶剂、酮类溶剂、呋喃类溶剂或它们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醇类溶剂选自一元醇、二元醇或它们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选自甲醇、乙醇或它们的混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元醇为乙二醇。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醚类溶剂选自乙醚。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酮类溶剂选自丙酮。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呋喃类溶剂选自四氢呋喃。
14.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为水与有机溶剂的复合溶剂,其中,水与所述有机溶剂按质量比1:(大于0-1)进行混合。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水与所述有机溶剂按质量比1:(大于0-0.5)进行混合。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水与所述有机溶剂按质量比1:0.1进行混合。
1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2)中,将所述步骤(1)中得到的混合物在4MPa-30MPa下加热。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步骤(1)中得到的混合物在4MPa-20MPa下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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