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9372.4 | 申请日: | 2016-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9045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0 |
发明(设计)人: | 秦玉杰;操轶;杨文;胡船歌;程建波;夏建军;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泰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4297 | 代理人: | 胡清方,彭友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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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警笛 联动 实现 救援 车辆 交通 执法 取证 方法 装置 | ||
1.一种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第1步,启动步骤,救援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塞车或红绿灯处于红灯时,救援车司机按下救援车上的警示按钮;
第2步,警示获图步骤,救援车发出警示信号,同时,车载智能主机侦测到警示信号启动,并开始接收、处理车载图像获取单元获取的救援车前方的车辆图像;
第3步,计时存图步骤,车载智能主机的计时模块开始计时,车载主机的存储模块保存由所述车载图像获取单元所获取的救援车前方图像;
第4步,图像处理步骤,当计时模块达到预定计时时长时,车载智能主机的图像处理模块按下述标准处理图像,并保存;
从图像帧中识别车牌号码,将识别到的相同车牌号码分类记录和跟踪;在预定计时时长内,如果相同车牌号码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差超出阻挡最大容忍时间,标记为涉嫌违法阻挡图像;如果没有超出阻挡最大容忍时间,则标记为合法避让图像;
第5步,判断步骤,如果救援车还在继续塞车或还处于红绿灯红灯时,则返回第1步,否则,进入第6步;
第6步,本次执法结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第4步与第5步之间还存在第41步,图像发送步骤,将第4步标记出来的涉嫌违法阻挡图像和/或合法避让图像通过网络传送给行政执法服务中的服务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是互联网或3G、4G移动网络。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图像获取单元是摄像机或高速照相机。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通过警笛联动实现救援车辆交通执法的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信号是声音信号和/或灯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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