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录像处理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8631.1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437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王英茂;李应伟;张海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黄威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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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录像 处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录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监测到终端进入录像界面时,通过所述终端自带的受话器或者扬声器接收用户在所述终端任何位置上进行敲击得到的第一敲击指令;
判断所述第一敲击指令是否为对焦保持指令;
如果判定所述第一敲击指令为所述对焦保持指令,则根据所述对焦保持指令确定当前对焦对象;
以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为焦点进行录像;
当终端检测到摄像头不能捕捉到当前对焦对象时,将固定对焦焦点方式切换至自动对焦方式,终端自动获取目前录像范围内的对焦对象,以作为第一聚焦对象,之后根据终端自动获取的对焦对象进行录像;
接收用户在所述终端上的第二敲击指令;
判断所述第二敲击指令是否为对焦切换指令;
如果判定所述第二敲击指令是所述对焦切换指令,则根据所述对焦切换指令确定目标对焦对象,并将所述当前对焦对象切换至所述目标对焦对象进行对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像界面显示有焦点选择框;所述根据所述对焦保持指令获取确定当前对焦对象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对焦保持指令获取所述焦点选择框的位置,并根据所述焦点选择框的位置确定所述当前对焦对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为焦点进行录像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当前对焦对象是否位于录像范围内;
如果判定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不位于所述录像范围内,则发出提示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录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判定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不位于所述录像范围内时,还包括:
自动在所述录像范围内获取第一对焦对象;
以所述第一对焦对象为焦点进行录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第一敲击指令是否为对焦保持指令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敲击指令与预设敲击指令样本是否相同;
如果所述第一敲击指令与所述预设敲击指令样本相同,则判定所述敲击指令为所述对焦保持指令。
6.一种录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当监测到终端进入录像界面时,通过所述终端自带的受话器或者扬声器接收用户在所述终端任何位置上进行敲击得到的第一敲击指令;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敲击指令是否为对焦保持指令;
确定模块,用于当判定所述第一敲击指令为所述对焦保持指令时,根据所述对焦保持指令确定当前对焦对象;
录像模块,用于以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为焦点进行录像;
对焦切换模块,用于当终端检测到摄像头不能捕捉到当前对焦对象时,将固定对焦焦点方式切换至自动对焦方式,终端自动获取目前录像范围内的对焦对象,以作为第一聚焦对象,之后根据终端自动获取的对焦对象进行录像;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在所述终端上的第二敲击指令;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二敲击指令是否为对焦切换指令;
切换模块,用于当判定所述第二敲击指令是所述对焦切换指令时,根据所述对焦切换指令确定目标对焦对象,并将所述当前对焦对象切换至所述目标对焦对象进行对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录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像界面显示有焦点选择框;
所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对焦保持指令获取所述焦点选择框的位置,并根据所述焦点选择框的位置确定所述当前对焦对象。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录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像模块具体包括:判断单元和提示单元;
所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当前对焦对象是否位于录像范围内;
所述提示单元,用于当判定所述当前对焦对象不位于所述录像范围内,则发出提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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