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化妆品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90000915.0 | 申请日: | 2015-1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76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 发明(设计)人: | 陈文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文胜 |
| 主分类号: | A45D40/10 | 分类号: | A45D4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00 | 代理人: | 邢若兰,高之波 |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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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 容器 | ||
1.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端盖(1)、罩体(2)、弹簧(3)以及基座(4),所述基座(4)包括外管(401)和用于盛放化妆品(6)的内管(402),所述外管(401)和内管(402)之间形成空隙(403),所述弹簧(3)套于所述内管(402)外并位于所述空隙(403)内,所述罩体(2)套于所述内管(402)外,所述罩体(2)的底端与所述弹簧(3)的顶端连接并能沿所述空隙(403)上下移动,所述端盖(1)扣合于所述基座(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401)外壁上还设有凸起(408),所述端盖(1)靠近底端的内壁上设有环形卡槽(102),所述凸起(408)与所述环形卡槽(102)能够相互卡嵌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401)包括前端部(4011)和本体部(4012),所述前端部(4011)的外径小于所述本体部(4012)外径,所述凸起(408)位于所述前端部(4011)外壁上,所述前端部(4011)外壁和所述本体部(4012)外壁之间形成凸台(407),所述凸台(407)位于所述凸起(408)下方,所述端盖(1)底端能够与所述凸台(407)相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1)靠近底端的内壁上开设有第一环形内凸沿(101),所述第一环形内凸沿(101)位于所述环形卡槽(102)上方,所述罩体(2)的前端外壁上设有第一环形外凸沿(201),所述第一环形外凸沿(201)的顶端能够与所述第一环形内凸沿(101)底部相抵,所述第一环形外凸沿(201)的底端能够与所述前端部(4011)顶端相抵,所述弹簧(3)呈压缩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408)的个数至少为3个。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2)靠近底端的外壁上设有第二环形外凸沿(202),所述外管(401)内壁上设有第二环形内凸沿(409),所述第二环形外凸沿(202)与所述第二环形内凸沿(409)之间能相互卡接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管(402)靠近顶端的内部设有阻隔片(404),所述阻隔片(404)与所述内管(402)的管壁形成一盛放化妆品(6)的容置腔(40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盖(5),所述基座(4)底部设有沉孔状开口(406),所述底盖(5)嵌置于所述开口(406)内。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2)为透明材料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1)和基座(4)均为深色材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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