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76165.X | 申请日: | 2015-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185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0 |
发明(设计)人: | 崔大首;朴斗淳;曹大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R1/34 | 分类号: | H04R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屈玉华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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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其上显示图像的显示部分;
包括麦克风的至少一个麦克风单元;
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前面的前盖;以及
框架,设置在所述前盖的内侧并覆盖所述显示模块的边缘,
其中所述麦克风设置在所述前盖处,并设置为在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显示部分的中心的朝前方向上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前盖包括对应于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显示部分的显示部以及形成所述显示部的边缘的边框;以及
所述麦克风在朝前方向和朝后方向上被插置在所述边框与所述框架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边框包括朝所述前盖的所述显示部倾斜的倾斜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麦克风在所述朝前方向和所述朝后方向上被插置在所述边框的所述倾斜部分与所述显示模块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前盖包括形成为与所述麦克风的其中声音穿过的位置对应的通孔,并且所述通孔形成为朝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显示部分的所述中心前面倾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覆盖所述麦克风的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包括声音可穿过其的开口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由弹性材料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至少一个容纳槽被提供在所述前盖的后侧以容纳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被插入到所述至少一个容纳槽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当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被安装在所述前盖的所述至少一个容纳槽中时,其中形成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的所述开口部分的表面形成为倾斜的,所述麦克风设置为倾斜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多个麦克风单元,其中所述多个麦克风单元基于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中心设置在两侧。
1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其上显示图像的显示部分;
包括麦克风的至少一个麦克风单元;
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前面的前盖;以及
框架,设置在所述前盖的内侧并覆盖所述显示模块的边缘;
其中所述前盖包括对应于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显示部分的显示部以及形成所述显示部的边缘的边框,并且所述麦克风在朝前方向和朝后方向上被插置在所述边框与所述框架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边框包括朝所述前盖的所述显示部倾斜的倾斜部分;以及
所述麦克风在所述朝前方向和所述朝后方向上被插置在所述边框的所述倾斜部分与所述框架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边框包括与所述麦克风的其中声音穿过的位置对应的通孔,并且所述通孔形成为在所述显示模块的所述显示部分的朝前方向上倾斜。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覆盖所述麦克风的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包括声音可穿过其的开口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由弹性材料形成。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至少一个容纳槽被提供在所述边框的后侧以容纳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被插入到所述至少一个容纳槽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当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被安装在所述边框的至少一个容纳槽中时,其中形成所述至少一个麦克风壳体的所述开口部分的表面形成为倾斜的,所述麦克风设置为倾斜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多个麦克风单元,其中所述多个麦克风单元基于所述显示模块的中心设置在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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