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照明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54747.8 | 申请日: | 2015-09-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89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5 |
| 发明(设计)人: | 让-克劳德.皮勒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让-克劳德.皮勒特 |
| 主分类号: | A47F7/02 | 分类号: | A47F7/02;A47F11/10;F21L4/00;F21V14/00;G01N21/87;G01N21/88;F21Y115/10;F21Y113/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小京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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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照明 装置 | ||
1.一种便携装置(1),用于照明容易闪烁的物件(9),所述装置(1)包括具有至少一个直边缘的可操纵支撑件,和照明系统(2),该支撑件包括被界定空间的凸缘(3)围绕的扁平底部(4),要被照亮的物件(9)可被布置在该空间中,至少一个所述凸缘(3)是直的,
照明系统(2)包括多个光源,至少一个所述光源是暖白发光二极管(11c),且至少一个所述光源是冷白发光二极管(11f),所述光源容纳在细长本体(2’)中,所述细长本体(2’)安装在可移动和转动的柔性臂(10)的一个端部上,且所述可移动和转动的柔性臂(10)的另一端部连接或可连接至所述支撑件的凸缘(3),
所述支撑件的凸缘(3)包括沿其外部面的细长壳体(7),所述细长壳体(7)尺寸设置为以便接收照明系统(2)的所述细长本体(2’),以便允许照明系统(2)在装置的闲置位置整合在支撑件中,
当所述照明系统(2)从所述壳体(7)展开时,所述照明系统(2)布置为根据照明方向照亮在所述空间中在扁平底部(4)上布置在任何位置的物件(9),所述照明方向可取决于所述可移动的柔性臂(10)的取向和所述细长本体(2’)相对于所述柔性臂(10)倾斜的角而变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通过安装在所述支撑件的凸缘(3)上的开关(6)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电源布置在所述支撑件的凸缘(3)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连接电源的连接器(5)布置在所述支撑件的凸缘(3)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布置在凸缘(3)上的电源是电池,其提供在5至10h范围内的自主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统的强度在1300至2200Lux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有光源一起产生在3000至6000开尔文范围内的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统包括由暖白发光二极管(11c)和冷白发光二极管(11f)组成的六个光源,用于产生在3000至6000开尔文范围内的光。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通过调光器(8)控制,产生在3000至6000开尔文范围内的光。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有光源一起产生4500开尔文量级的光。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统包括在2500至3500开尔文范围内的两个暖白发光二极管(11c),和在5500开尔文至6500开尔文范围内的两个冷白发光二极管(11f),以便产生4500开尔文量级的光。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支撑件为矩形托盘的形式,其长度在10至45厘米范围内,宽度在10至40厘米范围内,凸缘的高度在1至6厘米范围内,矩形托盘的深度在1至6厘米范围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装置,其总功率包含在5至10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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