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滑动熄灭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49823.6 | 申请日: | 2015-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45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2 |
| 发明(设计)人: | D·E·A·弗罗拉克;E·约赫诺维茨;A·克里瑞斯;K·D·费尔南多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D1/10 | 分类号: | A24D1/10;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秦振 |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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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滑动 熄灭 | ||
1.一种吸烟物品,其具有近端和远端,包括:
可燃热源,其定位于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远端;
在所述可燃热源的下游的烟雾形成基质;
烟嘴,其在所述烟雾形成基质的下游且定位于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近端;以及
管状元件,其能够从第一位置朝向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远端滑动到第二位置,
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管状元件至少部分在所述可燃热源上延伸,且
其中所述管状元件衬有热反应性材料,所述热反应性材料被布置以当所述管状元件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时响应于来自所述可燃热源的热量而变形,所述热反应性材料包括膨胀材料,所述膨胀材料配置成当所述管状元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响应于所述热量而膨胀并且限制通向所述可燃热源的空气供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所述管状元件被配置使得在所述管状元件的内表面与所述吸烟物品的外表面之间存在摩擦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管状元件沿着所述可燃热源的实质上全部长度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管状元件延伸经过所述可燃热源的所述远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热反应性材料进一步包括热收缩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热收缩材料被配置以响应于来自所述可燃热源的热量使所述管状元件变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管状元件进一步衬有非可燃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非可燃材料为以下各者中的至少一者:金属;金属氧化物;陶瓷;和石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非可燃材料为铝。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所述管状元件包括隔热材料。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当所述管状元件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时,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外表面在处于所述管状元件下的区域中具有标志,使得所述标志仅在所述管状元件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时可见。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吸烟物品的外包装纸中的多个进气口,其中,在使用中,抽吸通过所述烟雾形成基质的空气通过所述多个进气口进入所述吸烟物品,且其中所述管状元件可从所述第一位置滑动到所述第二位置,使得能够通过选择性地覆盖所述进气口中的一或多个来控制所述吸烟物品的吸阻。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所述管状元件包括至少一个进气口。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烟雾形成基质与所述烟嘴之间的转移元件,其中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管状元件定位于所述转移元件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所述管状元件的所述内表面包括一或多个突起,所述突起被布置使得当所述管状元件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时,所述一或多个突起抵抗所述管状元件朝向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近端的移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所述一或多个突起包括在所述管状元件的远端的经折叠瓣,所述经折叠瓣至少部分朝向所述吸烟物品的所述近端延伸。
1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物品,其中所述可燃热源为含碳可燃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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