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理词汇查询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1110922.4 | 申请日: | 2015-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022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发明(设计)人: | 郝胜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金融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F1/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3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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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理 词汇 查询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理词汇查询装置,属于法理用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法理是母法与子法之间的法学议题的发生因循关系。具体表述为 “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由于法理本身,就 是法约的约定、广普周知和实施程序法案,因而可以统称之为“三公法 案”。
法理是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 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法理作为法的渊源,目的在于弥补法律 规范的空隙。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一般都确认法理为民事方面法的 渊源之一(刑事方面根据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一般不能适用法理)。因 为法律无论如何详尽,也不可能把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社会现象都毫 无遗漏地加以规定。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 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有的西方国家法学者认为,当前法理有作为主要渊源的趋向;但也有的 学者认为,法理本身并不具有法源的性质,只有依据法理所作的判决成 为审理案件可以援引的判例时,才能成为法源。
现有的法理词汇查询装置在使用时不方便,而且浪费时间与能耗, 操作复杂,效率低。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法理词汇 查询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法理词汇查询装置,它包含壳体、触摸显示屏、 智能控制器、存储器、无线上网模块、红外感应器、人体检测传感器、 滑动板、固定夹、写字板;壳体上安装有触摸显示屏、红外感应器、人 体检测传感器,壳体的内部分别安装有智能控制器、存储器、无线上网 模块,壳体的内部穿接有滑动板,滑动板的顶端安装有固定夹,滑动板 上安装有写字板,无线上网模块、红外感应器、人体检测传感器均与智 能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智能控制器的控制端与触摸显示屏连接,智能 控制器的存储端与存储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夹为弹性复位式固定夹。
作为优选,所述的滑动板上安装有固定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查询与操作,使用方便, 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节省时间。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触摸显示屏;3-智能控制器;4-存储器;5-无线 上网模块;6-红外感应器;7-人体检测传感器;8-滑动板;9-固定夹; 10-写字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 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 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 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 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壳体1、触 摸显示屏2、智能控制器3、存储器4、无线上网模块5、红外感应器6、 人体检测传感器7、滑动板8、固定夹9、写字板10;壳体1上安装有触 摸显示屏2、红外感应器6、人体检测传感器7,壳体1的内部分别安装 有智能控制器3、存储器4、无线上网模块5,壳体1的内部穿接有滑动 板8,滑动板8的顶端安装有固定夹9,滑动板8上安装有写字板10,无 线上网模块5、红外感应器6、人体检测传感器7均与智能控制器3的输 入端连接,智能控制器3的控制端与触摸显示屏2连接,智能控制器3 的存储端与存储器4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固定夹9为弹性复位式固定夹。
进一步的,所述的滑动板8上安装有固定栓。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通过存储器4实现信息的存储,采 用红外感应器6实现设备的开与关,人体检测传感器7检测人体,当检 测不到人体时,触摸显示屏2实现待机,节省能源,使用方便,采用滑 动板8上的固定夹9实现资料的固定,操作简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 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 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 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 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 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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