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烹饪器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521105435.9 | 申请日: | 2015-1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860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 发明(设计)人: | 陈巍;杨飞鹏;王亚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27/08 | 分类号: | A47J2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赵囡囡;邹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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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电烹饪器具,其包括具有加热装置的锅体、放入锅体内用以盛放被加热食物的内锅、 及盖合于锅体与内锅上的锅盖,所述锅盖包括面盖、及设置于面盖上的蒸汽盒(10),所 述蒸汽盒(10)具有上下相互扣合的上盖(11)与下盖(12),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11) 具有向上凸出的抓手部(1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11)具有上表面,所述抓手 部(111)垂直前述上表面向上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11)上具有上盖避让孔,所 述下盖(12)上具有与所述上盖避让孔相对应的下盖避让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避让孔以及所述下盖避让孔 均为中心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11)上还具有凹槽(113), 所述凹槽(113)沿所述上盖(11)周向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13)为两个,两个所述凹 槽(113)对称地分布在所述抓手部(111)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所述面 盖上的手柄,所述蒸汽盒(10)还具有用于避让所述手柄的避让缺口(1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让缺口(13)与所述抓手部(111) 相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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