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解决运载工具后侧盲区视线、扩充宽度视线的后视镜片有效
| 申请号: | 201521061238.1 | 申请日: | 2015-1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733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 发明(设计)人: | 何祥喜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祥喜 |
| 主分类号: | B60R1/08 | 分类号: | B60R1/0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36163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解决 运载 工具 盲区 视线 扩充 宽度 后视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及车辆后视镜,具体是一种解决运载工具后侧盲区视线、扩 充宽度视线的后视镜片。
背景技术
1、据报道,我国由于交通运输工具后视镜盲区造成交通事故约占30%, 特别因为开车打开左或右转向灯,看看左或右侧后视镜,确认没车,便准备 打方向盘并线或出环岛,突然从车左或右侧冒出一辆车,这样的情况不是后 视镜调节不到位,而是目前后有车辆的后视镜横向视区过小而导致;即使后 视镜全部调整到位,但为什么剐擦还是在所难免呢?这和后视镜的盲区有关, 根据资料显示,正常的驾驶人在仅转动眼球而不回头的情况下,人们虽然可 以看到前方200度左右的范围,实际正真有效直接单一目视清楚约90度至 140度左右范围,在交通工具前行与倒行中,目前市面上现有左右后视镜再 加中央后视镜,只能再提供额外约60度左右的可视范围,剩下的160度则是 盲区,有些车主在后视镜上又贴上了一个小小的凸镜,这的确能再进一步消 除一些死角,但是视角范围越广的后视镜,影像的变形程度越大,同时和镜 中物体的距离越难拿捏。2、在我们会车路口准备向左并入主车道时,刚到会 车路口时,由于交通运输工具车身还没有与主车道形成同一直线方向是,旧 式车辆左后视镜是无法观看到左侧第1条车道靠近的路面情况,只能通过驾 驶员左扭头观察窗外及后侧是否有车,但时,有一些驾驶员忘记观察或顾及 不了前方车辆的行驶而造成交通事故。3、车辆在拐弯的时候,被转弯或调头 的一侧后视镜对道路的视区变小,通常只看到车身侧面及与车身垂直的后方, 看不到另一车道路面情况,从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保持原有的逼真度,同 时能向外增大0.5倍至2倍的横向视距,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了安全驾驶 的解决运载工具后侧盲区视线、扩充宽度视线的后视镜片。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方案为:
解决运载工具后侧盲区视线、扩充宽度视线的后视镜片,其特征在于:所 述运载工具后视镜片以纵向划分成两个曲面视区段,两个曲面视区段分别包 括:向后倾斜的曲面尾部视区段(1)及曲面前部视区段(2),曲面尾部视 区段(1)与曲面前部视区段(2)的反光形成有相互交叉视线,曲面前部视 区段(1)用于用于观察正常行驶、运载工具侧面及变更一侧行驶的观察, 曲面尾部视区段(2)用于拓宽运载工具对出视线、正常行驶及变更一侧行 驶的观察、后侧盲区视线。
进一步:所述向后倾斜的曲面尾部视区段(1)占整体横向比例宽度小于40%; 所述曲面前部视区段(2)占整体横向比例宽度小于80%;所述曲面中部视区 段(21)占整体横向比例宽度小于70%。
进一步:所述的运载工具为陆地车辆或水上运输工具或空中运输工具或火车 或高铁或地铁。
进一步:所述的陆地车辆为机动车或电车;所述的水上运输工具为船或舰或 水上摩托车;所述的空中运输工具为飞机或直升机或无人机或缆车。
进一步:所述的机动车为轿车或汽车或摩托车;所述的电车为电动汽车或电 动轿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解决运载工具后侧盲区视线、扩充宽度视线的后视镜 片的有益效果为:本产品能保持原有的逼真度,同时能向外增大0.5倍至2 倍的横向视距,曲面尾部视区段与曲面前部视区段的反光形成有相互交叉视 线,即:坐在驾驶室能近距离地将视线拓宽看到第2条、第3条车道,解决 车辆后部两侧的盲区视线,同时也能看到方向盘对出至车辆后尾部的车身侧 面;在向左或向右变更车道时能扫除车辆后部两侧的盲区视线,并能清楚看 到该侧第1条、第2条、第3条车道的路面情况,甚至可以远距离观察到第 4条车道的路面情况,使驾驶员掌握是否变更的主观判断;在会车靠近要并 入主车道时,该侧可以看到第1条、第2条车道的路面情况,甚至可以远距 离观察到第3条路面情况;本产品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了安全驾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产品镜面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产品以正常安装使用的镜面横向截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产品曲面尾部视区段与曲面前部视区段的反光形成相互交 叉视线图或使用的反光视线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何祥喜,未经何祥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106123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