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17521.4 | 申请日: | 2015-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933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张力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41 |
代理公司: | 唐山顺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06 | 代理人: | 于文顺;喻期彪 |
地址: | 063020 河北省唐山***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屏 密封 保护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特别是带有液晶显示屏的仪表类产品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属于液晶屏保护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仪表类产品多需要通过液晶屏来显示相关内容,液晶屏与线路板的固定经常采用液晶固定架连接,以保证液晶针脚可以快速、便捷地插入线路板后进行焊接,同时起到定位和支撑的作用。在使用现场比较潮湿的情况下,根据IP68条件要求,需要对仪表类产品壳体内的液晶屏、线路板等进行灌封胶密封处理,以保证仪表正常工作;背景技术的仪表壳体多采用灌封胶密封的方式进行密封,将液晶屏与线路板等通过灌封胶封装在一起,构成显示模块;由于灌封胶在冷热过程中会产生收缩应力,而液晶屏与灌封胶的收缩系数不同,产生的收缩应力极易对液晶屏造成损坏,使得仪表无法正常显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将液晶与密封胶隔离开,避免了外界应力对液晶造成影响,保护液晶不受损坏,保持液晶显示范围内清洁,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包含液晶屏、液晶保护罩、线路板和壳体,液晶保护罩为上开口的凹槽,液晶屏设置在液晶保护罩的凹槽内,凹槽的底部设有针脚孔,液晶屏的针脚从液晶保护罩底部的针脚孔中穿过,连接在线路板上;液晶屏、液晶保护罩和线路板通过密封胶封装在壳体内。
所述液晶保护罩的凹槽外沿上设有密封垫,密封垫环绕液晶屏。
所述液晶保护罩与线路板之间设有支架,在线路板上支撑液晶保护罩,该支架可与液晶保护罩是一体结构,为带支架的液晶保护罩,支架和液晶保护罩也可以是分体结构。
还可以不设置支架,液晶保护罩的凹槽底代替支架,液晶保护罩底部直接设置在线路板上;或者从液晶保护罩底部针脚孔中穿过液晶屏针脚,将液晶保护罩支撑在线路板上。
所述液晶保护罩的凹槽深度不低于液晶屏的厚度。
所述壳体为透明壳体,液晶屏靠近壳体,液晶保护罩的凹槽外沿与壳体之间设有密封垫,密封垫环绕液晶屏。
所述壳体为不透明壳体,壳体上开有显示窗,显示窗上设有透明材料,液晶屏设置在显示窗内,液晶保护罩的凹槽外沿与壳体或透明材料之间设有密封垫,密封垫环绕液晶屏。
本实用新型的液晶保护罩将液晶屏包围起来进行防护,液晶保护罩凹槽深度不低于液晶屏厚度,通过液晶保护罩及密封垫的配合,可以将液晶屏与密封胶有效隔离开,避免密封胶产生的收缩应力对液晶屏造成损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液晶与密封胶隔离开,避免了外界应力对液晶造成影响,保护液晶不受损坏,保持液晶显示范围内清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液晶保护罩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液晶屏、液晶保护罩和线路板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整体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整体结构图;
图中:液晶屏1、液晶保护罩2、线路板3、壳体4、密封胶5、密封垫6、针脚孔7、支架8、显示窗9、透明材料10。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实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液晶屏密封保护结构,包含液晶屏1、液晶保护罩2、线路板3和壳体4,液晶保护罩2为上开口的凹槽,液晶屏1设置在液晶保护罩2的凹槽内,凹槽的底部设有针脚孔7,液晶屏1的针脚从液晶保护罩2底部的针脚孔中穿过,连接在线路板3上;液晶屏1、液晶保护罩2和线路板3通过密封胶5封装在壳体4内。
所述液晶保护罩2的凹槽外沿上设有密封垫6,密封垫6环绕液晶屏1。
所述液晶保护罩2与线路板3之间设有支架8,在线路板3上支撑液晶保护罩2,该支架可与液晶保护罩2是一体结构,为带支架的液晶保护罩,支架和液晶保护罩2也可以是分体结构。
还可以不设置支架,液晶保护罩2的凹槽底代替支架,液晶保护罩2底部直接设置在线路板3上;或者从液晶保护罩2底部针脚孔中穿过液晶屏1针脚,将液晶保护罩2支撑在线路板3上。
所述液晶保护罩2的凹槽深度不低于液晶屏1的厚度。
实施例一,参照附图3,所述壳体为透明壳体,液晶屏1靠近壳体,液晶保护罩2的凹槽外沿与壳体之间设有密封垫6,密封垫6环绕液晶屏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1017521.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