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16378.7 | 申请日: | 201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93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田栋;周刚;邓启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9F13/04;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51221 | 代理人: | 王芸;熊晓果 |
地址: | 61173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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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互动式 灯箱 | ||
1.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反馈意见输入单元,用于广告受众输入对投放的广告的反馈意见;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电连接数据存储器,所述数据存储器用于储存所述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上传单元,所述反馈意见上传单元电连接所述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反馈意见上传单元将存储在数据存储器中的反馈意见上传至后台管理中心服务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输入单元包括:触摸屏,广告受众通过手指直接在触摸屏上进行反馈意见的书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输入单元还包括:手写笔,广告受众通过所述手写笔在触摸屏上进行反馈意见的书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输入单元还包括:语音收集模块,用于采集广告受众的语音反馈意见,并将所述语音反馈意见存储在数据存储器中。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意见上传单元包括:无线传输模块,用于将所述反馈意见无线传输至后台管理中心服务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传输模块还用于接收后台管理中心服务器发回的数据,并将其显示在所述触摸屏。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互动式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存储器中还存储有城市电子地图,并显示在所述触摸屏上,同时,在所述电子地图中标注有相应广告产品售卖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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