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76893.6 | 申请日: | 2015-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836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陈聪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锐得尔(福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1 | 分类号: | H04M1/11;H04M1/04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陈雪莹 |
地址: | 3623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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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对讲机 卡座 配合 结构 | ||
1.一种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包括对讲机和用于固定所述对讲机的卡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的背部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卡座包括座体、分别设置在所述座体两侧的侧臂以及设置在所述座体底部的底板,所述座体、所述侧臂和所述底板之间形成有用于放置所述对讲机的容纳空间,所述座体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凹槽配合的卡扣,所述对讲机放置在所述容纳空间时所述对讲机的背部贴合在所述座体上,且所述卡扣扣合在所述第一凹槽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的底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凹槽配合的凸块。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臂远离所述座体的一端具有用于抱住所述对讲机的卡爪。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上还开设有透气孔。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的背部设置有固定夹。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讲机与卡座配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的背部设置有充电口,所述座体在与所述充电口相对应的位置处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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