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梯井内整体式支模操作平台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871057.9 | 申请日: | 2015-11-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005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 发明(设计)人: | 郭京文;官同强;边采芳;张文军;戴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G3/24 | 分类号: | E04G3/24 |
| 代理公司: | 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0 | 代理人: | 郑晋周 |
| 地址: | 030012***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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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整体 式支模 操作 平台 | ||
1.一种电梯井内整体式支模操作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结构相同的支撑骨架,所述支撑骨架包括斜杆I(1)、斜杆II(2)、横杆(3)和支腿(4),斜杆I(1)和斜杆II(2)的一端分别与横杆(3)的两端焊接,斜杆II(2)的另一端与斜杆I(1)中部焊接,斜杆I(1)、斜杆II(2)和横杆(3)焊接成一个等腰三角形结构,所述支腿(4)的一端与斜杆I(1)的下部焊接,支腿(4)的另一端与斜杆I(1)的下端在同一水平面上,斜杆I(1)与支腿(4)构成人字形;两支撑骨架之间设置有连接杆(5),连接杆(5)的两端分别与两支撑骨架焊接,两支撑骨架上部焊接钢板(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井内整体式支模操作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3)的左右两端分别设置有吊环(7)。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电梯井内整体式支模操作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骨架的高度比楼层高度低2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电梯井内整体式支模操作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6)的尺寸比电梯井道尺寸小50-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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