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10696.4 | 申请日: | 2015-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175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晖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哈那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M25/08 | 分类号: | F02M25/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00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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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于 汽车发动机 系统 活性炭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
背景技术
活性炭罐试着内充装活性碳的罐子,用来吸附引擎关掉时由油箱及化油器所逸出的汽油蒸汽,发动机启动时,再把其中吸附的汽油吹出燃烧,很到程度上减少废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然而现有活性碳罐在非怠速运转的发动机工作时因碳罐电磁阀在油门打开时断续的开关动作产生的“哒哒”响声易影响驾驶者,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因晃动磕碰而导致碳罐系统中管路一旦破损,汽油蒸汽便会排入大气中造成车内汽油味大、发动机进气道混合气过稀从而导致不定时唑车现象;若进气管或滤网堵塞,在发动机启动后怠速时转速会有规律的忽高忽低、汽车加速无力的状况。
发明内容
根据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包括罐体、定位盘、定位螺栓孔、电磁阀接口、进气管、密封胶圈,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静音防护罩、阻燃海绵、叶轮,所述罐体的外侧安装有静音防护罩,所述静音防护罩与罐体之间填充有阻燃海绵,所述静音防护罩的两侧设置有定位盘,所述定位盘上开设有定位螺栓孔,所述罐体上设置有进气管和电磁阀接口,所述进气管和电磁阀接口上均设置有密封胶圈,所述进气管内设置有叶轮。
所述叶轮与外部电机连接。
所述静音防护罩为可拆卸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对现有活性碳罐进行改进,增设静音防护罩,避免在非怠速运转的发动机工作时因碳罐电磁阀在油门打开时产生断续的开关动作产生的“哒哒”响声影响驾驶者,同时方便驾驶者在汽车油异响时进行故障排除;增设阻燃海绵,避免罐体在静音防护罩内晃动导致油液泄露造成车内汽油味大、发动机进气道混合气过稀从而导致不定时唑车现象,且阻燃海绵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可有效避免因汽油外泄引起的爆炸等危险情况;在进气管出增设叶片,与外部电机连接,防止进气管堵塞,避免在发动机启动后怠速时转速有规律的忽高忽低、汽车加速无力的状况。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仅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还可有效降低设备在工作时发生的噪音,避免影响驾驶者,且极大程度上方便了故障诊断、排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进气管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图1、图2所示,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壳体-1、静音防护罩-2、阻燃海绵-3、定位盘-4、定位螺栓孔-5、电磁阀接口-6、进气管-7、密封胶圈-8、叶轮-9。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包括壳体1、静音防护罩2、阻燃海绵3、定位盘4、定位螺栓孔5、电磁阀接口6、进气管7、密封胶圈8、叶轮9,安装时在罐体1的外侧安装静音防护罩2,在静音防护罩2与罐体1之间填充阻燃海绵3,静音防护罩2的两侧设置定位盘4,定位盘4的上开设定位螺栓孔5,罐体1上设置进气管7和电磁阀接口6,进气管7和电磁阀接口6上均设置有密封胶圈8,进气管7内设置有叶轮9。
实施例2
使用时,发动机熄火后,汽油蒸汽与新鲜空气在罐体1内混合并贮存,当发动机启动后,与罐体1连接的电磁阀门打开,罐体1内的汽油蒸汽在进气管7的真空度作用下被洁净空气带入气缸内参加燃烧,这样不但降低了排放,而且也降低了油耗。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的活性炭罐,增设静音防护罩2,避免在非怠速运转的发动机工作时因碳罐电磁阀在油门打开时产生断续的开关动作产生的“哒哒”响声影响驾驶者,同时方便驾驶者在汽车油异响时进行故障排除;增设阻燃海绵3,避免罐体1在静音防护罩2内晃动导致油液泄露造成车内汽油味大、发动机进气道混合气过稀从而导致不定时唑车现象,且阻燃海绵3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可有效避免因汽油外泄引起的爆炸等危险情况;在进气管7出增设叶片9,与外部电机连接,防止进气管7堵塞,避免在发动机启动后怠速时转速有规律的忽高忽低、汽车加速无力的状况。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仅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还可有效降低设备在工作时发生的噪音,避免影响驾驶者,且极大程度上方便了故障诊断、排除。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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