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葫芦桥式悬挂起重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779192.0 | 申请日: | 2015-10-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582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13 |
| 发明(设计)人: | 薛来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昱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C19/00 | 分类号: | B66C1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童海霓;刘彦 |
| 地址: | 51600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葫芦 悬挂 起重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悬挂起重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葫芦桥式悬挂起重机。
背景技术
悬挂起重机全写是:柔性轻型组合式悬挂起重机,同时属于轻小型的起重设备。悬挂起重机分为两种:单梁式及双梁式。主有好处包括起重量可达2000公斤,安装轻便,安全等等。悬挂起重机起重量可达2000kg,包含多种轨道型号和跨度,可以安装在任何普通15厘米厚的钢筋混凝土地面上,封闭型轨的设计可以减少沾染污物和灰尘,适用性广,可以应用在很多物料搬运环境,对单个的工作单元而言非常的经济实惠,安装轻便,减少了安装时间和成本,因此广泛应用在国民生产的各个领域。
现有技术中,如专利号为201220254077.8,申请日为2012.05.31《桥式起重机梁结构以及桥式起重机》,该实用新型可以使起重机梁在同样尺寸和重量的情况下能够满足更高的起重需求,降低了生产成本,方便了运输及安装,同时也降低了对起重机梁支撑结构的要求,实现了起重机梁结构的集约化、科学化、合理化设计,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但是该起重机自重重,葫芦小车在主梁下方的轨道上运行,起升高度大大降低,厂房建设成本较高,使得起重机通用性不够,操作维修不方便,有待进一步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在主梁上方安装小车,起升高度大大提高,通行面广、外表美观的桥式悬挂起重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动葫芦桥式悬挂起重机,包括第一主梁、坐式小车、葫芦、第一悬挂端梁、第二悬挂端梁、第二主梁、第一驱动装置、第一小车轨道、第二小车轨道和第二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梁和第二主梁的两端分别装设在第一悬挂端梁和第二悬挂端梁上,第一主梁的上方设置有第一小车轨道,第二主梁上也装设有第二小车轨道,所述坐式小车的四个车轮两两对称装设在第一小车轨道和第二小车轨道上,并达到来回移动的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安装在第二悬挂端梁的一端,起到控制和驱动坐式小车来回移动的功能。
进一步地,所述葫芦通过连接机构装设在坐式小车上,用来起吊货物并移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自重轻、结构尺寸合理,由于起升葫芦被悬挂在两个主梁上边的小车架上,因此可以提供比悬挂在主梁下边的起重机有更高的提升空间。具有贮运方便、通用性强、外表美观、建筑高度要求低等特点,兼有操作维修方便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电动葫芦桥式悬挂起重机,包括第一主梁1、坐式小车2、葫芦3、第一悬挂端梁4、第二悬挂端梁5、第二主梁6、第一驱动装置7、第一小车轨道8、第二小车轨道9和第二驱动装置10;第一主梁1和第二主梁6两者结构和尺寸相同,并且两端分别装设在第一悬挂端梁4和第二悬挂端梁5上,第一主梁1和第二主梁6相互平行分布且位于同一水平面上;第一主梁1的上方设置有第一小车轨道8,同理,第二主梁6上也装设有第二小车轨道9,坐式小车2的四个车轮两两对称装设在第一小车轨道8和第二小车轨道9上,并达到来回移动的效果;第一驱动装置7安装在第二悬挂端梁5的一端,同理,第二驱动装置10安装在第一悬挂端梁4的一端,起到控制和驱动坐式小车2来回移动的功能;大车运行机构9装设在主梁2上,并且可以实现来回移动的功能;葫芦3通过连接机构装设在坐式小车2上,用来起吊货物并移动。
本实用新型新型采用悬挂式双梁,无悬臂,主梁为型钢或箱型结构,坐式小车2在第一主梁1和第二主梁6上方的轨道上运行,将起升高度大大提高了,降低厂房建设成本。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同等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与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市昱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未经惠州市昱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77919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