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抛光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03994.3 | 申请日: | 2015-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975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陈孟端 | 申请(专利权)人: | 正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41/06 | 分类号: | B24B41/06;B24B29/0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李昕巍;赵根喜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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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 设备 | ||
1.一种抛光设备,其特征为,该抛光设备包括:
机台本体,其具有相对的第一侧与第二侧、及于该第一侧与第二侧之间形成的一容置空间;
具有气道的固定装置,其设于该机台本体的第一侧上并位于该容置空间中,且该气道连通该容置空间;以及
抛光装置,其设于该机台本体的第二侧上并位于该容置空间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固定装置为吸附装置、粘贴装置或卡固装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吸附装置为真空式吸附装置或磁力式吸附装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固定装置包含相邻接的作用部及延伸部,该作用部用以固定欲抛光件,且所述气道形成于该延伸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作用部相对所述延伸部朝所述第二侧的方向凸出。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作用部或所述延伸部为吸附结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作用部为真空式吸附结构。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延伸部为磁力式吸附结构。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延伸部具有磁性件,且所述气道位于所述作用部与所述磁性件之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抛光设备还包括用以承载欲抛光件的承载装置,其结合于该固定装置上,且位于所述固定装置与所述抛光装置之间的容置空间中。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承载装置与部分所述固定装置之间具有间隙。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承载装置包含用以承载欲抛光件的承载部、及设于该承载部上的支撑部。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为,所述抛光设备还包括供气装置,其连通所述气道,以向所述容置空间提供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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