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缆放线工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650400.7 | 申请日: | 2015-08-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861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 发明(设计)人: | 李森;张新元;张成龙;张贇;席梅香;李杨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2G11/02 | 分类号: | H02G11/02;B65H49/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陆嘉 |
| 地址: | 200125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缆 放线 工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辅助工具,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电缆放线工具。
背景技术
在进行电缆放线时,施工人员会在电缆卷筒中间穿上钢圈,然后将钢圈挂在铲车的铲齿上进行放线工作。如果电缆线收的较短,那么当电缆受到一定的拉力时,会将拉力传导至电缆卷筒上导致电缆卷筒从铲车的铲齿上滑落。为了避免电缆卷筒同铲车的铲齿上滑落,优势会将电缆线放的较长,较长的电缆线会荡到地面上,容易影响对电缆线长度的测量。
此外,电缆卷筒的大小需要与铲车的铲齿向匹配,如果电缆卷筒的直径较大,那么就需要较大的铲车,但大型铲车不容易寻找,常常称为电缆施工中的障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新型的电缆放线工具。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出一种电缆放线工具,包括:底座、滚轮组和升降机构。滚轮组安装在底座上,滚轮组支撑电缆卷筒。升降机构安装在底座中,升降机构与滚轮组连接,升降机构升高或者降低滚轮组。
在一个实施例中,滚轮组包括两组滚轮,分别安装在底座的两端。每一组滚轮包括支架和安装在支架上的至少两个轮滚,至少两个滚轮由底座的内侧向外侧升高。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电缆放线工具还包括桥架,桥架与滚轮组连接,电缆卷筒通过桥架滚动到滚轮组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桥架连接到其中一组滚轮上,并且与该组滚轮中最外侧的滚轮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升降机构包括:滑轨、垂直导轨、丝杆和连杆装置。滑轨上安装有齿条垫块。丝杆的中部安装在垂直导轨上,丝杆的一端安装有齿轮,齿轮与齿条垫块啮合,齿轮外侧安装有旋柄。连杆装置安装在丝杆上,连杆装置的端部与滚轮组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连杆装置包括:两个伸缩连杆、两个连接板和四根连杆。两个伸缩连杆分别安装在丝杆上,两个伸缩连杆位于垂直导轨的两侧。两个连接板中的每一个连接板与一个滚轮组连接。四根连杆中的每一根连杆连接一个伸缩连杆和一个连接板,且每一根连杆与伸缩连杆和连接板之间均为转动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滚轮组转动安装在底座上。转动旋柄,带动丝杆转动,两个伸缩连杆之间的间距改变,通过连杆带动两个连接板之间的间距改变,带动滚轮组转动以升高或者降低滚轮组。
本实用新型的电缆放线工具利用滚轮组支撑电缆卷筒,能够适应各种尺寸的电缆卷筒,支撑稳定,放线顺畅并且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上述的以及其他的特征、性质和优势将通过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的描述而变的更加明显,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始终表示相同的特征,其中:
图1揭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电缆放线工具的结构图。
图2揭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电缆放线工具中升降机构的结构图。
图3a和图3b揭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电缆放线工具的使用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电缆放线工具,包括:底座102、滚轮组104和升降机构103。
滚轮组104安装在底座102上,滚轮组104用于支撑电缆卷筒(下面会结合图3a和图3b进一步详细描述)。升降机构105安装在底座102中,升降机构105与滚轮组104连接,升降机构105用于升高或者降低滚轮组104。在一个实施例中,滚轮组104通过转轴以能转动的方式安装在底座102上,升降机构105能够伸缩,以带动滚轮组104绕转轴转动的方式来升高或者降低滚轮组104。
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滚轮组104包括两组滚轮,分别安装在底座102的两端。每一组滚轮包括支架141和安装在支架141上的至少两个轮滚142,至少两个滚轮142由底座102的内侧向外侧升高。在图示的实施例中,在每一组滚轮中,在支架141上安装两个滚轮142,滚轮142分别通过各自的转轴安装到支架141上。其中内侧的滚轮142的转轴还延伸到支架141以外并安装到支座102上,该转轴还作为滚轮组104整体绕支座102转动的转轴。在每一组滚轮中,位于外侧的滚轮高于位于内侧的滚轮,这样,位于底座102两端的两个滚轮组104可以形成内凹结构以支撑电缆卷筒(参考图3a和图3b所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65040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