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梯轿厢空气净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49692.2 | 申请日: | 2015-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804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欧开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电梯(合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02 | 分类号: | F24F1/02;F24F13/28;F24F13/24;B66B1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金巢***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梯 空气 净化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轿厢空气净化系统。
背景技术
电梯作为一个封闭空间,为了提高其通风性能,现有的很多电梯都安装有通风结构,现有的通风结构通过将电梯外部的通气抽入电梯轿厢内。由于电梯内打扫不便,为了保持电梯内整洁,对抽入电梯内的气体进行净化,能够有效提高电梯内的卫生程度。同时,由于现有的电梯通风结构将电梯井内的控制直接抽入电梯轿厢内,操作过程中,风机运作存在的噪声无法避免;而仅采用抽入空气,通过开启电梯门的方式实现空气输出,会导致电梯内的细菌累积,更加不利于人体健康。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轿厢空气净化系统,能够改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实现电梯轿厢通风的同时,降低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电梯轿厢空气净化系统,包括分别与电梯轿厢和电梯井相连通的进气端和出气端,所述的进气端包括固定连接在电梯轿厢上的固定壳体及设置在固定壳体内的过滤装置,在所述的固定壳体靠近所述的电梯井一端设置有风机;
所述的过滤装置包括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的过滤器、光触媒网,在所述的固定壳体靠近所述的电梯井一侧设置有通孔,所述的风机的输入口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通孔上,在所述的固定壳体远离所述的风机一端设置有离子发生器,在所述的离子发生器与所述的光触媒网之间设置有隔音消声装置,在所述的固定壳体靠近所述的电梯轿厢内侧一端侧壁上设置有通孔,所述的离子发生器与该通孔相连通。
进一步地,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隔音消声装置包括设置在光触媒网和离子发生器之间的隔音海绵以及设置在隔音海绵中部的通风孔,在所述的光触媒网和离子发生器靠近隔音海绵一侧分别设置有密封隔板,在所述的密封隔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的通风孔相连通的通气孔,所述的隔音海绵两端贴合在所述的固定壳体的侧壁上。
进一步地,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所述的通风孔内壁上覆盖有隔音毡。
进一步地,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所述的固定壳体的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固定凹槽,所述的过滤器、光触媒网、离子发生器两端分别嵌入在所述的固定凹槽内。
进一步地,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所述的电梯轿厢侧壁下部设置有出气通道,所述的出气通道通过管道与设置在电梯轿厢上部的出气端相连接,在所述的出气通道上设置有竹炭过滤网层。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进气端和出气端,将电梯井内的空气经过净化抽入电梯轿厢内,而电梯轿厢内的空气也可以通过出气端输出,使电梯轿厢内的空气得以循环;
(2)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过滤器和光触媒器,实现对输入空气的净化,有助于提高输入空气的质量;
(3)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隔音海绵与通风孔的配合,使得空气净化之后通入电梯轿厢内的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得以减少,实现通风的同时具有隔音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进气端结构示意图。
其中:101.电梯轿厢,102.电梯井,103.出气端,104.固定壳体,105.风机,106.过滤器,107.光触媒网,108.离子发生器,109.隔音海绵,110.通风孔,111.密封隔板,112.出气通道,113.竹炭过滤网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介绍,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2所示,一种电梯轿厢空气净化系统,包括分别与电梯轿厢101和电梯井102相连通的进气端和出气端103,所述的进气端包括固定连接在电梯轿厢101上的固定壳体104及设置在固定壳体104内的过滤装置,在所述的固定壳体104靠近所述的电梯井102一端设置有风机10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士电梯(合肥)有限公司,未经富士电梯(合肥)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64969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