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尾管挂送入工具卡盘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617494.8 | 申请日: | 2015-08-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73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 发明(设计)人: | 李中;李炎军;吴江;韦龙贵;罗鸣;陈浩东;张万栋;谢露;张超;杨仲涵;曾春珉;黄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B19/10 | 分类号: | E21B19/10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李慧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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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尾管挂 送入 工具 卡盘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海洋油气田钻井的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尾管挂送入工具卡盘。
背景技术
南海西部地区高温高压气田开发井型均为定向井,同直井相比,斜井尾管存在下不到位、集中度更难以控制、井壁泥饼清除更困难的难题,采用常规固井技术将难以保证尾管段固井质量,而旋转尾管固井技术可以减小管柱下入的摩阻,降低尾管下不到位的风险。为保证尾管的顺利下入及开发井尾管段的固井质量,高温高压气田开发应用旋转尾管挂工具。由于入井前,球座部分(胶塞总成)与尾管悬挂器部分是分开的,下尾管时就需要在钻台将这两部分进行连接,由于此时井筒内已下入177.8mm生产尾管,需要在鼠洞内将球座部分/套管胶塞总成连接到尾管悬挂器下部的抛光管底部,连接好以后方能将悬挂器底部接头连接到最后一根套管上。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在鼠洞处快速安全地将球座部分与尾管悬挂器下部的抛光管进行连接,避免占用井口,快速便捷,有效提高作业效率的尾管挂送入工具卡盘。
为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尾管挂送入工具卡盘,包括卡盘本体,卡盘本体两边延伸有支撑臂,两支撑臂之间为卡箍,在卡盘本体上部设有保护挡板,保护挡板一端与其中一支撑臂铰接,另一端设有销孔,在另一支撑臂上也设有销孔,保护挡板通过销栓、销孔固定在另一支撑臂上;两支撑臂之间的距离小于球座凹槽外径。
优选的是,所述卡箍的形状为半圆形,半圆形的结构能够更好的和球座圆形管柱接触,增加稳定性。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卡盘可以卡住球座/套管胶塞的脖子处,让脖子以下的球座(连接套管胶塞总成)放入鼠洞,实现在鼠洞处连接抛光管,在不占用井口的情况下连接套管胶塞总成和尾管悬挂器,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可有效提高作业效率。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操作方便的特点,可在油气田钻井作业中广泛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销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球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卡盘本体,2支撑臂,3卡箍,4销孔,5保护挡板,6销栓,7球座,71脖子,72胶塞。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尾管挂送入工具卡盘,包括卡盘本体1,卡盘本体1两边延伸有支撑臂2,两支撑臂2之间为卡箍3,在卡盘本体1上部设有保护挡板5,保护挡板5一端与其中一支撑臂铰接,另一端设有销孔4,在另一支撑臂上也设有销孔4,保护挡板5通过销栓6、销孔4固定在另一支撑臂上;两支撑臂2之间的距离小于球座7凹槽(即脖子71)外径。上述卡箍3的形状为半圆形,半圆形的结构能够更好的和圆形管柱接触,增加稳定性。卡盘本体1类似于长方形结构,长方形结构,本体材质选用一般的钢质材料即可,长宽厚分别为40cm×30cm×1.5cm。通过保护挡板5加强对送入工具的稳固作用,避免管柱横向运动滑脱。销栓插入销孔,销栓尺寸和销孔尺寸应匹配,销栓本体直径为1.8cm,销栓本体长为10cm,销孔开孔直径2cm,销栓6宜带有销栓帽,销栓帽为圆柱性结构,直径应略大于销栓本体,以阻止销栓径直穿过销孔。以上部件的材质均宜选用钢制材料加工,以避免腐蚀变形。
本实用新型的尾管挂送入工具应急卡盘,具体操作如下:
①使用钻台吊车将尾管悬挂器吊至钻台,由绞车配合,使顶驱接应尾管悬挂器,保持悬空状态;
②使用钻台绞车从钻台上层甲板将连有套管胶塞总成的球座吊至钻台;
③将应急卡盘卡在球座的凹槽处,并固定好;
④将连有应急卡盘的球座下入至鼠洞,并使球座脖子处卡在卡盘上;
⑤通过使用顶驱,使尾管悬挂器移至球座上方,连接二者;
将连接好的球座及尾管悬挂器插入尾管串,连接尾管挂和尾管,下生产尾管作业。
总体上讲,本实用新型的卡盘有助于在不占用井口的情况下连接球座部分(套管胶塞总成)和尾管悬挂器,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可有效提高作业效率。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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