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垃圾车后处理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93654.X | 申请日: | 2015-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470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许晓明;金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晓明 |
主分类号: | B65F7/00 | 分类号: | B65F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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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车 处理 机构 | ||
1.一种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在垃圾车车厢顶部左右顶角分别装的第一喷管和第二喷管,以及横向于车厢安装的第三喷管,所述第一喷管与第三喷管通过90度的第一弯头连接在一起,所述第二喷管、第三喷管通过三通连接一水管的一端,所述水管的另一端通过90度的第二弯头连接于车厢底部的可调式增压泵,所述可调式增压泵再接出一个第一管道到车厢外侧,所述管道上设有阀门,所述阀门还连接有一个第二管道,在第二管道上连接一用于与垃圾车站的清洗系统连接的卡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管的直径为25mm,长度为4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喷管的直径为25mm,长度为3.2m。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喷管的直径为25mm,长度为1.7m。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为直径30mm,长度为5cm的水管。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道为直径30mm,长度为5cm的水管。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管沿着管壁方向每隔10mm设置一喷水切口。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喷管沿着管壁方向每隔10mm设置一喷水切口。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车后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喷管沿着管壁方向每隔10mm设置一喷水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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