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卧式曝气机连接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556285.7 | 申请日: | 2015-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4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 发明(设计)人: | 郦智明;何迪永;傅永江;刘晨;杨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永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7/00 | 分类号: | C02F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1816 浙江省绍***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卧式 曝气机 连接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环保设备水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是卧式曝气机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医疗、食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中,污水的处理均需要曝气充氧。传统的鼓风曝气或表曝由于维护困难、实际使用成本高等原因大部分已被靠自吸进行曝气的机械式曝气机所取代。目前机械式曝气机分为立式安装的立式曝气机和卧式安装的卧式曝气机,在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中,立式曝气机由于受水流影响不能使用,只能用卧式曝气机,而卧式曝气机目前基本上是采用浮筒式安装,虽然安装维护方便,成本低,但却存在安装深度不够,不够规范美观等缺点,尤其是目前需要对氧化沟进行封闭时更不能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卧式曝气机连接装置,包含曝气机、进气管、弯头、支架、加固杆、三角支撑板、安装架、固定支承板等,曝气机卧式安装在处理池的液面下,支架上端设弯头,弯头上端设进气管,进气管穿过安装架上的空隙后,上端设固定支承板,固定支承板与进气管固定,并安装在安装架上方,安装架固定在处理池上方的顶梁下侧面,下端设三角支撑板与竖梁右侧面固定,安装架下端设加固杆,加固杆的下端与曝气机的尾端固定,弯头角度能按需设置调整,能将曝气机卧式设置在液面下,并能把曝气角度按需设置,能充分的解决处理池内的曝气死角,提高曝气效果,故障维修能提出液面修理,避免排干处理池内液体下去维修,降低维修成本和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卧式曝气机连接装置,包含曝气机、进气管、弯头、支架、加固杆、三角支撑板、安装架、固定支承板等,所述曝气机卧式安装在处理池的液面下,支架上端设弯头,所述弯头上端设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穿过安装架上的空隙后,上端设固定支承板,所述固定支承板与进气管连接,固定在安装架上方,所述安装架固定在处理池上方的顶梁下侧面,下端设三角支撑板与竖梁右侧面固定,安装架下端设加固杆,所述加固杆的下端与曝气机的尾端固定。
进一步设置,所述弯头角度能按需设置调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弯头的设置,利于根据曝气机的曝气输出方向进行调节,消灭处理池内的曝气死角,使液体充分曝气,促进分解氧化效果;加固杆的设置,利于抵消曝气机斜向设置时的重力,消除并抵消曝气机运行时的震动、水平方向推力等外力;安装架和固定支承板的设置,利于调整曝气机在液面下的曝气深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中:处理池1、曝气机2、进气管3、弯头4、支架5、加固杆6、三角支撑板7、安装架8、通孔801、固定支承板9、顶梁10、竖梁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所示,卧式曝气机连接装置,包含曝气机2、进气管3、弯头4、支架5、加固杆6、三角支撑板7、安装架8、固定支承板9等,所述曝气机2卧式安装在处理池1的液面下,支架5上端设弯头4,所述弯头4上端设进气管3,所述进气管3穿过安装架8上的空隙801后,上端设固定支承板9,所述固定支承板9与进气管3固定,并安装在安装架8上方,所述安装架8固定在处理池1上方的顶梁10下侧面,下端设三角支撑板7与竖梁11右侧面固定,安装架下端设加固杆6,所述加固杆6的下端与曝气机2的尾端固定,本实用新型弯头4的设置,利于根据曝气机2的曝气输出方向进行调节,消灭处理池1内的曝气死角,使液体充分曝气,促进分解氧化效果;加固杆6的设置,利于抵消曝气机2斜向设置时的重力,消除并抵消曝气机2运行时的震动、水平方向推力等外力;安装架8和固定支承板9的设置,利于调整曝气机2在液面下的曝气深度。
所述弯头4角度能按需设置调整。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也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案例的限制,上述实施案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范畴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力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永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浙江永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556285.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