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04827.6 | 申请日: | 2015-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092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发明(设计)人: | 彼得·G·迪尔;彦斯·贝肯;罗伯特·丁力 | 申请(专利权)人: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2/12 | 分类号: | H01M2/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1410 | 代理人: | 唐雯;张思悦 |
地址: | 215513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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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处理 充电电池 气口 排出 气体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大体涉及充电电池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
背景技术
如果电池被过度充电,那么基于电池的内化学反应,会释放一定量气体形式的H2和O2。现有技术中,电池通常被安置在有通风孔的外壳中,这使得在这种情况下气体可以排出外壳。但问题是这种气体是爆炸性的。当电池安装在汽车内部时,解决方法是将一个管添加至电池从而将气体引导至车外。这种管很昂贵,安装复杂并且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这种气体即使在汽车外部也是爆炸性的。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以便提供一种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以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所述装置通过所述排气口与所述充电电池连接,所述装置包括:
外壳;
进气口,设置于所述外壳上,与所述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流体连通;
催化剂,填充于所述外壳内部,用于催化气体的反应。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气体为氢气和氧气。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基底,设置于所述外壳内部,并且所述催化剂放置于所述基底上。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加热元件,其用于将催化反应中生成的水蒸发为水蒸汽。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位于所述外壳上的气体出口,其将所述水蒸汽排出所述装置。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冷凝元件,其用于冷凝催化反应中生成的水。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排水元件,设置于所述外壳的下部,其用于将冷凝后的水排出所述装置。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阻燃元件,其设置在所述充电电池的排气口与所述装置的进气口之间。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装置的进气口与所述充电电池的排气口通过刚性或挠性管状连接元件连接。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催化剂为低温或常温下催化氢气和氧气反应的催化剂。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催化剂为铂族金属。
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所述催化剂为铑。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100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200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300的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400的示意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用于处理从充电电池的排气口排出的气体的装置500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设想出尽管没有在本说明书中明确描述或者记载、但是实现了本实用新型并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精神、原理与范围内的各种结构。本说明书中引述的所有例子与条件性语言都是出于说明和教导的目的,以帮助读者理解实用新型人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原理与概念,并且应该被理解为不限于这些具体引述的例子与条件。此外,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省略了对于已知装置的详细描述,以不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应理解,除非特别说明,此处描述的各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互相组合。
实施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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