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货仓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65757.8 | 申请日: | 2015-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11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屈传县 | 申请(专利权)人: | 屈传县 |
主分类号: | B62B3/02 | 分类号: | B62B3/02;B62B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7415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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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货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货仓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货仓车。
背景技术
货仓车又名手推车,是以人力推、拉的搬运车辆,它是一切车辆的始祖。虽然手推车物料搬运技术不断发展,但手推车仍作为不可缺少的搬运工具而沿用至今。手推车在生产和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是因为它造价低廉、维护简单、操作方便、自重轻,能在机动车辆不便使用的地方工作,在短距离搬运较轻的物品时十分方便。但是传统的货仓车,消耗体力大,劳动效率低,只能够搬运较小重量的货物,几十年没有质的变化,在当前劳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急需能够方便,省力运输货物的货仓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体力消耗小、可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和减少人工成本的电动货仓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包括车身和设置在车身前端的两个把手,车身末端底部设有与车轴相连的两个主动车轮,所述车轴中部安装的从动齿轮通过传动链条与安装在减速机主动轴上的主动齿轮相配合,所述减速机与电动机相连,所述电动机上设有可充电电池组;所述车身末端设有可调节挡板。所述可调节挡板包括安装在车身末端的导轨,所述的导轨上活动套装有至少两套长度可调节挡板。所述车身底部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底部设有脚轮。所述可充电电池组上设置有充电接口,可充电电池组与电动机之间设有电源线,所述电源线上设置有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安装在其中一个把手上。所述主动车轮上安装有刹车片,刹车片通过刹车拉线与刹车手闸相连,所述刹车手闸安装在其中另一个把手上。所述支撑杆为两个,所述的两个支撑杆下部分别设有脚轮。所述可充电电池组与车身底部为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所述支撑杆与车身底部的夹角小于70°,并且大于40°。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体力消耗小、可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和减少人工成本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结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可充电电池组及电动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的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
如图1、2、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车身1和设置在车身1前端的两个把手2,车身1末端底部设有与车轴3相连的两个主动车轮19,所述车轴3中部安装的从动齿轮4通过传动链条5与安装在减速机6主动轴上的主动齿轮7相配合,所述减速机6与电动机8相连,所述电动机8上设有可充电电池组13;所述车身1末端设有可调节挡板。所述可调节挡板包括安装在车身1末端的导轨9,所述的导轨9上活动套装有至少两套长度可调节挡板10。所述车身1底部设有支撑杆11,所述支撑杆11的底部设有脚轮12。所述可充电电池组13上设置有充电接口14,可充电电池组13与电动机8之间设有电源线,所述电源线上设置有电源开关15,所述电源开关15安装在其中一个把手2上。所述主动车轮19上安装有刹车片16,刹车片16通过刹车拉线17与刹车手闸18相连,所述刹车手闸18安装在其中另一个把手2上。所述支撑杆11为两个,所述的两个支撑杆11下部分别设有脚轮12。所述可充电电池组13与车身1底部为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所述支撑杆11与车身1底部的夹角小于70°,并且大于40°。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可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采用人力的方式,第二种采用电力的方式;当采用人力方式时,可将可充电电池组13从车身1底部卸下以减轻自重;当采用电力方式时,可充电电池组13通过电动机8和减速机6带动主动齿轮7转动,主动齿轮7通过传动链条5带动从动齿轮4转动,最终使两个主动车轮19转动行走;所述可充电电池组13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其中一个把手2上,以方便操作,另一个把手上设有刹车手闸18;所述两套长度可调节挡板10沿导轨9做往复直线运动,两套长度可调节挡板10的宽度小于待搬运货物的宽度,所述两套长度可调节挡板10的长度均可调节,其长度大于待搬运货物的厚度;所述长度可调节挡板10可通过长度可调节挡板内部的伸缩,或者通过若干个套件组装来调节其长度;所述支撑杆11与车身1底部的夹角小于70°,并且大于40°,当待搬运货物需要放置在本实用新型上部时,本实用新型可以不必放平。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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