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低色温路灯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464099.0 | 申请日: | 2015-06-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625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13 |
| 发明(设计)人: | 王朝阳;金尚忠;李晨超;邹艳秋;刘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计量学院 |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17/10;F21V19/00;F21V9/00;F21W131/103;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色温 路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低色温路灯。
背景技术
发出的光的色温在4000K以下的灯具一般称为低色温灯具,低色温灯具在某些照明场合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是人们还没有考虑到在道路照明上应用低色温路灯。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道路上都配有照明设备。路灯是主要的照明设备。目前,路灯的发展很快,人们不断地在在其散热、节能、防盗等方面进行改进,但并未考虑到路灯对于人体的生物学效应。
随着机动车的快速普及,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不仅如此,恶劣的环境因素也会导致交通事故的产生,不合适的照明条件会直接导致驾驶员的疲劳、倦怠,影响驾驶员的驾驶,产生事故。
因此,我们不但要考虑照明的发光效率、照度、色温、显色指数、可靠性,更应该考虑其生物学效应。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低色温路灯,可以改善路灯照明对人体的生物学效应。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包括路灯立杆、左灯体、右灯体,所述左右灯体内设有LED灯珠,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灯体均设于路灯立杆上,所述左右灯体与路灯立杆的连接处采用焊接形式,所述左右灯体均采用红、绿两种荧光粉通过蓝光LED激发,通过配比红、绿荧光粉之间的比例产生2900-3100K和3200-3500K的低色温照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路灯立杆为圆筒状。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左灯体的色温范围为2900-3100K,显色指数范围为75-80,光通量范围为8000-10000lm,所述左灯体内LED灯珠呈5*10规格排列,灯光的透过率大,以应对雾、雨等恶劣环境,保证机动车驾驶员的舒适度,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为了达到2900-3100K的色温范围,所述左灯体内绿荧光粉和红荧光粉的比例为:0.120∶0.040-0.110∶0.039。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左灯体在色温为3000K,波长为600-605nm时,光强最大,以提高光源对雾、雾霾的透过率,降低在恶劣环境下事故的发生率。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左灯体适用于机动车道照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右灯体的色温范围为3200-3500K,显色指数范围为80-85,光通量范围为6000-8000lm,所述右灯体内LED灯珠呈4*10规格排列,以缩短人体对照明灯光的暗适应时间,帮助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迅速适应黑暗环境,保证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为了达到3200-3500K的色温范围,所述右灯体内绿荧光粉和红荧光粉的比例为:0.110∶0.039-0.105∶0.038。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低色温路灯,所述右灯体适用于非机动车道照明。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左右灯体使用不同材料参杂,我们可以控制左右灯体所达到的照明效果,左灯体用于机动车道照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势在于,光通量大,灯光的透过率大,有效的应对雾、雨等恶劣环境,良好的显色指数可以保证驾驶员的舒适度,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且左灯体在色温为3000K,波长为600-605nm时,光源对雾、雾霾的透过率最佳,可以达到最优照明,降低在恶劣环境下事故的发生率;右灯体用于非机动车道照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势在于,光通量适中,显色指数好,人体对照明灯光的暗适应时间少,可以有效保护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同时,根据不同需求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使用不同参数的低色温路灯,因地制宜,达到节约资源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左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右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左灯体色温3000K光谱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计量学院,未经中国计量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6409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