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首饰链连接扣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59727.6 | 申请日: | 2015-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969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发明(设计)人: | 潘祖流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鼎晟珠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4C11/02 | 分类号: | A44C11/02 |
代理公司: |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44221 | 代理人: | 王海骏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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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首饰 连接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首饰饰品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首饰链连接扣。
背景技术
项链、手链等链条式首饰作为珠宝首饰中的绝对主打款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喜爱,而首饰链连接扣则是链条中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现有的首饰链连接扣多使用挂钩式连接,抗拉伸强度差,同时存在挂钩变形、断裂等潜在风险,而且佩戴项链或手链等链条时挂钩不易准确挂入挂孔内。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抗拉伸强度大、不易损坏且容易合扣的首饰链连接扣。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构造一种首饰链连接扣,包括公扣和母扣;其中,所述母扣一端设置有用于连接链条的连接口,所述母扣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部靠近所述连接口一端固定设置有第一磁石;所述公扣包括用于与链条连接的连接条,所述连接条背离连接链条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容纳腔相配合的凹形腔,所述连接条与所述凹形腔外表面连接,所述凹形腔内固定设置有用于与所述第一磁石相配合的第二磁石;所述母扣设置有用于将所述凹形腔放入所述容纳腔的开口,所述母扣背离所述连接口的一端沿所述开口边缘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连接条的凹槽。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首饰链连接扣,其中,所述连接条为圆柱体。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首饰链连接扣,其中,所述凹形腔为半圆球状。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首饰链连接扣,其中,所述连接条宽度小于所述凹形腔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母扣设置有容纳腔、第一磁石、用于放入凹形腔的开口和与用于容纳连接条的凹槽,公扣设置有连接条和凹形腔,并在凹形腔内设置有与第一磁石配合的第二磁石,首饰链连接扣合扣时,只需将公扣卡入母扣所开的开口里即可,合扣方便;同时,首饰链连接扣合扣后,承受拉伸的力量时,将力量分散开来,抗拉伸强度大大增强;另外,使用磁石进行连接,使首饰链连接扣的结构更加牢靠,使母扣的外形可塑性强,更容易满足人们审美的需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首饰链连接扣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母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公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首饰链连接扣如图1所示,同时参阅图2和图3,包括公扣1和母扣2;母扣2一端设置有用于连接链条的连接口3,母扣2设置有容纳腔4,容纳腔4内部靠近连接口3一端固定设置有第一磁石5;公扣1包括用于与链条连接的连接条6,连接条6背离连接链条的一端设置有与容纳腔4相配合的凹形腔7,连接条6与凹形腔7外表面连接,凹形腔7内固定设置有用于与第一磁石5相配合的第二磁石8;母扣2设置有用于将凹形腔7放入容纳腔4的开口9,母扣2背离连接口3的一端沿开口9边缘设置有用于容纳连接条6的凹槽10;母扣2设置有容纳腔4、第一磁石5、用于放入凹形腔7的开口9和用于容纳连接条6的凹槽10,公扣1设置有连接条6和凹形腔7,并在凹形腔7内设置有与第一磁石5配合的第二磁石8,首饰链连接扣合扣时,只需将公扣1卡入母扣2所开的开口9里即可,合扣方便;同时,首饰链连接扣合扣后,承受拉伸的力量时,将力量分散开来,抗拉伸强度大大增强;另外,使用磁石进行连接,使首饰链连接扣的结构更加牢靠,使母扣的外形可塑性强,更容易满足人们审美的需求。
如图1和图3所示,连接条6为圆柱体。
如图1和图3所示,凹形腔7为半圆球状,半球状更容易在受力时使力量均匀的分散开,大大增强整体强度。
如图1和图3所示,连接条6宽度小于凹形腔7直径。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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