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假牙植体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457013.1 | 申请日: | 2015-06-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3186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 发明(设计)人: | 郑荣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荣川 |
| 主分类号: | A61C8/00 | 分类号: | A61C8/00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朱凌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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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假牙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植体,特别是指一种应用于齿槽骨极度萎缩的假牙植体结构。
背景技术
一般对于齿槽骨健全的植牙方式是以骨内种植体(endostealimplant)最多,其主要是将种植体植入上下颌骨组织内,以支持义齿(假牙),相当于在即将要镶装的牙床下植入的人工牙根。该种植体根据外形和类型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术方法和手术器械植入。完成人工牙根的植入后,再将带有螺纹固定的义齿组装到人工牙根内。
但位于齿槽骨萎缩的患者而言,则必须先重建人工的齿槽骨,而后再人工牙根上植入齿槽骨,最后才能组装义齿,而此种必须重建增骨手术的方式不仅手术复杂,且整体成本高对于特殊口腔必须客制化的部分则无法施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提高整体稳定性,且可供无齿槽骨的患者进行植牙的假牙植体结构。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假牙植体结构,包括:
一基托,该基托形成至少一通孔;及
至少一植体,该植体直立设置于该基托,且于植体远离该基托的一端形成一固定部。
所述基托包括一设置于该植体下方且位于一侧的内侧基托及至少一设置于该植体下方且对应于该内侧基托的外侧基托。
所述内侧基托及所述外侧基托之间形成一安置区。
所述外侧基托形成二相互对应的通孔。
一种假牙植体结构,包括:多个植体,各植体于一端形成一固定部;二基托,各基托包括一设置于该些植体下方且位于一侧的内侧基托及多个分别设置于该植体下方且对应于该内侧基托的外侧基托,其中该内侧基托及外侧基托形成多个通孔;及一连接件,其连接于各内侧基托。
所述内侧基托及外侧基托之间形成一安置区。
所述各外侧基托形成二相互对应的通孔。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假牙植体结构对于已无齿槽骨的患者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基托结构无需进行增扩骨手术的程序即可达到植牙的目的,同时基托植入于牙床内后通过通孔可供新增的骨膜纤维有足够的附着空间以增加整体的稳固性。对于齿槽骨极度萎缩的患者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基托结构无需进行植入人工牙根的程序即可达到植牙的目的,同时让整体进行植入时更加便利且成功率大幅提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之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另一角度立体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使用状态示意图。
其中:
假牙植体1、1a
基托10、10a
通孔100、100a
内侧基托102,102a
外侧基托104,104a
安置区106、106a
植体12、12a
固定部14、14a
连接件16a
假牙2、2a
牙床3、3a。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一”、“两”、“上”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之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可实施之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请参阅图1及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及使用状态示意图。本实用新型一种假牙植体结构,假牙植体1主要由基托10、植体12及固定部14组成,而在固定部14主要用以安装假牙(牙冠),其中在基托10上需形成至少一通孔100,其中基托10包括一设置于该植体12下方且位于一侧的内侧基托102及至少一设置于该植体12下方且对应于该内侧基托102的外侧基托104,内侧基托102及外侧基托104之间形成一安置区106,而外侧基托104形成二相互对应的通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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