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流动审判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14392.6 | 申请日: | 2015-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456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耿志凤;黄焕丽;许晨光;赵明;桑海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 |
代理公司: |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韩天宝 |
地址: | 450016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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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流动 审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流动审判车,具体为法院作为移动法庭现场办案及法制宣传的一种专用车辆。
背景技术
目前,法院审理案件一般是在法庭进行,这种固定的方式缺乏机动性和灵活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健全法律效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需要有效的法律宣传,同时方便普通老百姓的诉讼并进行法制宣传及咨询,专利CN104442521A给出了一种法院流动车,包括驾驶室、车体和车厢,所述车厢包括用于设置空调室外机的第一空间、用于设置发动机的第二空间和用于设置审判席的第三空间,第三空间所对应的车厢侧壁可以向下翻转成为一个下翻平台,该下翻平台的两侧均通过可伸缩的连接杆与第三空间两侧的车厢壁连接,与下翻平台相对的另一侧车厢外壁上设置有LED显示屏,在所述下翻平台所在一侧的车厢顶部还设置有遮阳装置。但是这种流动法庭车存在以下缺点:一是该遮阳装置覆盖范围比较小,不能在下下雨天或艳阳天方便更多的群众进行观看;二是LED显示屏设置于与审判席后面车厢的外壁上,由于群众主要是分布在审判席的前面,不方便群众进行观看和学习。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在下雨天或艳阳天方便群众观看的流动审判车。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流动审判车,包括驾驶室、车厢及设于车上的审判区,所述车厢包括厢顶、侧壁和地板,所述审判区仅设于车厢地板上,所述侧壁上开设有与审判区正对的开口,所述侧壁还包括与所述开口对应开闭配合的活动侧板,所述活动侧板与车厢铰接而翻转开闭所述开口,所述活动侧板的翻转行程上具有形成遮阳板的打开位和封闭开口的闭合位。
所述活动侧板的边沿设置有用于扩展遮阳范围的遮阳棚,所述遮阳棚与活动侧板通过抽拉滑动结构或折叠结构连接。
所述流动审判车还包括设置于与活动侧板相对的箱体内壁上的主显示器和用于监控庭审录像过程的辅显示器。
所述审判区包括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所述审判席包括审判桌和审判椅,审判桌沿车厢长度方向设置于车厢内,所述审判椅设置于审判桌与箱体侧壁之间,所述原告席与被告席分别设置于所述审判席两侧,分别由原告桌、原告椅和被告桌、被告椅组成,所述原告桌与被告桌分别位于审判桌长度方向的两端并与审判桌呈倒U字形布置,所述原告椅和被告椅分别设置于原告桌、被告桌与相对应的箱体侧壁中间,在倒U字形开口处设置有书记台,在书记台和审判桌之间设有独立座椅。
所述驾驶室上顶板外表面上设置有导流罩,导流罩上设置有长排警灯。
所述活动侧板上设置有采光窗。
所述流动审判车还包括裙舱,所述裙舱包括线缆盘和蓄电池,所述线缆盘为手提式移动电源线缆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审判区仅设置在车厢地板上,在车厢侧壁上开设有与审判区正对的开口,在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开口对应开闭配合的活动侧板,所述活动侧板与车厢铰接而翻转开闭所述开口,所述活动侧板处于打开位时形成遮阳板,方便群众在下雨天或艳阳天等不好天气时也能观看,所述活动侧板处于闭合位时为车厢侧壁或侧壁的一部分,在所述活动侧板边沿通过抽拉滑动结构或折叠结构设置有遮阳棚,进一步的扩展了遮阳的范围。
进一步,在与活动侧板相对的车厢内壁上设置有显示器,用于播放法制宣传节目和回放审判车现场庭审的整个过程,方便群众直接的观看和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活动侧板闭合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活动侧板向外翻转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无顶部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如图1-3所示,一种流动审判车,包括驾驶室1、车厢4、裙舱7和审判区,所述驾驶室包括设置于驾驶室1上部的导流罩2和设置于导流罩2上的长排警灯3,所述裙舱7包括线缆盘和蓄电池,所述线缆盘为手提式移动电源线缆盘,便于驻车时车辆与市电进行连接,保证整车的电力保障,蓄电池为车带UPS电源的备用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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