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同轴混合式环绕音箱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393858.9 | 申请日: | 2015-06-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339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 发明(设计)人: | 郭宇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宇锋 |
| 主分类号: | H04R1/02 | 分类号: | H04R1/02;H04R1/2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45400***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同轴 混合式 环绕 音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箱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同轴混合式环绕音箱。
背景技术
现有传统音箱由于高中低音不在一个点上,发出的声音比较散,当离喇叭比较近时,明显的可以听见高音、低音是从两个点发出来的,声源定位比较差。现有同轴音箱做到了点声源扩声,但限定了声音辐射面与环绕效果的产生。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场合不同,有些场合需要有多只扬声器对准不同的方向辐射而达到声场环绕的效果,KTV使用的音箱就是一个典型的实际运用例子,其采用一只或两只低音喇叭作为主单元,对准不同方向安装高音、中高音单元,从而达到具有环绕声音的功能,但是,在主单元正对的方向,由于高音对准了其他方向,因此听到的声音音源定位差,俗话说的声音发飘,所谓有所得而又有所失,做到了环绕效果却失掉了声源定位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声音效果好,既具有同轴扬声器单元点声源扩声的优点特性,又具有在特殊场合所需要的声音环绕特性的同轴混合式环绕音箱。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同轴混合式环绕音箱,包括音箱本体,所述音箱本体的前安装面板中部设有音箱主单元,所述音箱主单元的两侧分别设有音箱副单元,所述音箱副单元所在平面与所述音箱主单元所在平面之间形成有夹角。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音箱主单元为至少一只同轴扬声器单元。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音箱副单元为至少两只高音或中高音扬声器单元。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音箱主单元的两侧所述音箱副单元对称设置,且每侧所述音箱副单元呈矩阵方式排列。
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同轴扬声器单元和高音或中高音扬声器单元的混合使用,利用各自的喇叭特性,取长补短,以同轴扬声器单元作为主扩声单元,保持了声源定位感,利用普通扬声器单元以及声音传播特性中高音指向性强的特性,把高音、中高音夹角对准不同方向辐射,达到了声音环绕的特点,从而得到一款适合特殊场合使用所需要的既声源定位感好、又有声音环绕效果的音箱。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音箱本体;2-前安装面板;3-音箱主单元;4-音箱副单元;41a、41b、42a、42b—高音扬声器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同轴混合式环绕音箱,包括音箱本体1,所述音箱本体1的前安装面板2中部设有音箱主单元3,所述音箱主单元3的两侧分别设有音箱副单元4。
其中,所述音箱主单元3采用一只同轴扬声器单元,作为主扩声单元,用于保持声源定位感;本实施例中在音箱主单元3两侧分别设置有两只高音扬声器单元作为音箱副单元,其分别为41a、41b、42a、42b,以两只为一组对准不同方向,高音扬声器单元41a、41b所在平面B以及高音扬声器单元42a、42b所在平面C分别与音箱主单元3所在平面A之间形成夹角布局,利用普通的高音扬声器单元以及声音传播特性中高音指向性强的特性,把高音、中高音夹角对准不同方向辐射,由于声音特性中低频无指向性,而高音、中高音指向性强,从而在空间内形成环绕声波以增加现有同轴音箱无法满足特殊环境需要的声音环绕效果。最好,所述音箱副单元呈矩阵方式排列,以便声音扩散比较均匀。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例如,所述音箱副单元4还可以为两只、六只等,可以根据场合选择设置;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郭宇锋,未经郭宇锋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9385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汽车用扬声器的壳座
- 下一篇:便携式蓝牙音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