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昆虫诱杀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391977.0 | 申请日: | 2015-06-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077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1 |
| 发明(设计)人: | 陈汉杰;张金勇;涂洪涛;马凌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A01M1/02 | 分类号: | A01M1/02;A01M1/20 |
| 代理公司: |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1111 | 代理人: | 陈大通 |
| 地址: | 450009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昆虫 诱杀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杀虫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昆虫诱杀器。
背景技术
当前昆虫性信息素在农林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将昆虫性诱剂悬挂在田间,可以作为检测害虫发生的工具,也可以制作成诱捕器进行诱杀防治害虫,常用的昆虫诱捕器有胶粘诱捕器、水盆式诱捕器和笼式诱捕器等。利用诱捕器诱杀防治害虫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使用胶粘诱捕器,需要经常更换粘板,增加了诱杀器成本;使用水盆式诱捕器,需要经常添水,操作麻烦,费工费时;使用笼式诱捕器,害虫捕捉率低,效果不佳。申请号为200920084965.8的专利公开了一种智能诱杀器,主要由遮阳台、诱芯载物台、诱杀盆、诱芯载物台底座、生物导弹载物台、诱杀盆支撑杆、花瓣造型罩组成,该智能诱杀器可以引诱雄虫,让更多的雌虫不能交尾,导致部分雌虫产下无效卵,而且卵寄生蜂可以直接杀死部分卵。但是,目前使用的诱捕器均存在昆虫着陆率低,昆虫捕获数量少的缺点。因此,目前急需寻找一种昆虫着陆率高,诱杀能力强的昆虫诱杀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昆虫诱杀器,该昆虫诱杀器昆虫着陆率高,诱杀效果好,药剂持效期长,不需要频繁更换,而且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昆虫诱杀器,包括诱芯、着陆台、触杀药膜和遮挡板,所述诱芯竖直固定在着陆台上,诱芯周围的着陆台上涂有触杀药膜,所述遮挡板悬挂在触杀药膜的上方,并通过固定线与着陆台相连接;所述遮挡板上设有悬挂部件。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着陆台的台面为凸曲面。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着陆台的台面为两个互相正交或斜交的凸曲面。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着陆台的长度为40-80厘米。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遮挡板的台面为凸曲面。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凸曲面为圆弧凸曲面、椭圆弧凸曲面、凸梯形组合面、凸抛物线曲面中的任意一种。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遮挡板横截面底边的宽度大于着陆台横截面底边的宽度。
根据上述的昆虫诱杀器,所述遮挡板的长度大于触杀药膜的长度。
所述触杀药膜是以高效低毒农药溴氰菊酯或高效氯氟氰菊酯作为触杀剂,以增效胺作为增效剂,以油脂类作为缓释剂混合调配而成的涂抹剂,其中,触杀剂:增效剂:缓释剂=1-10:1-5:5-2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昆虫诱杀器,该昆虫诱杀器是通过对昆虫飞翔及着陆行为的观察,设计了适合昆虫降落的着陆台,而且着陆台面积大,极大地提高了昆虫在诱杀器上的着陆率,与现有的水盆式诱捕器和笼式诱捕器等相比,本发明的诱杀器昆虫着陆率提高了约40%;而且通过诱芯的作用,将昆虫引诱到触杀药膜上杀死,昆虫不会粘在着陆台上,避免了粘着昆虫影响捕捉效率的问题。
(2)该诱杀器的触杀药膜的上方设有遮挡板,能够遮挡阳光和雨水,有效避免了阳光和雨水对触杀药膜和诱芯药效的影响,提高了药剂的持效期和诱杀器的诱杀效果,而且不需要频繁更换触杀药膜和诱芯,节约成本,降低了劳动强度。
(3)该昆虫诱杀器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使用方便,便于推广应用。
(4)田间试验效果:将该昆虫诱杀器悬挂在果树树冠上部,用于防治果树梨小食心虫,经观察发现,本发明昆虫诱杀器着陆台上的昆虫着陆率与没有涂抹触杀药膜的着陆台相比,没有明显差异;该诱杀器的触杀药膜对防治对象的防治有效期为80-100天,而且诱杀器在田间暴露80天内,梨小食心虫的成虫在接触触杀药膜后95%以上可在30分钟内死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示昆虫诱杀器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示昆虫诱杀器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示昆虫诱杀器的结构示意图之三;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示昆虫诱杀器的结构示意图之四;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示昆虫诱杀器的结构示意图之五。
图中标号代表的意义为:1、诱芯,2、着陆台,3、触杀药膜,4、遮挡板,5、悬挂钩,6、固定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未经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9197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