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67512.1 | 申请日: | 2015-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930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07 |
发明(设计)人: | 陈庆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清市创意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7/10;F21V1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罗满 |
地址: | 32560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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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灯具 | ||
1.一种灯具,包括灯头(1)、呈筒状的后座(2)和具有第一连接脚(31)的提手(3),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脚(31)具有圆通孔(311),所述后座(2)具有与所述圆通孔(311)滑动配合的圆轴(21),所述提手(3)具有沿所述圆轴(21)的轴线延伸的第一限位部,所述后座(2)具有限制所述第一限位部围绕所述圆轴(21)的轴线转动的第一限位槽,多个所述第一限位槽围绕所述圆轴(21)的轴线设置且依次间隔预定角度设置;还包括与所述圆轴(21)螺纹配合的锁钮(4),所述锁钮(4)设置在提手(3)远离所述后座(2)的一侧且对所述提手(3)施加预定的压紧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3)具有定位件(32),所述定位件(32)套设在所述圆轴(21)上,所述第一连接脚(31)具有第二限位槽,所述定位件(32)具有与所述第二限位槽相配合的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设置所述定位件(32)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3)呈U型,所述提手(3)的一端为所述第一连接脚(31)另一端为第二连接脚(33),所述第二连接脚(33)与所述后座(2)可转动连接,且所述连接脚(33)转动的轴线应当与所述圆轴(21)的轴线位于同一条直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座(2)上具有围绕所述圆轴(21)的轴线设置且呈扇形的第三限位槽,所述提手(3)具有插入所述第三限位槽并能够在所述第三限位槽内滑动的第三限位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轴线与所述圆轴(21)的轴线位于同一条直线上的连接螺钉(5),所述连接螺钉(5)插入所述后座(2)与所述后座(2)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脚(33)通过所述连接螺钉(5)与所述后座(2)可转动连接;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连接螺钉(5)的螺帽与所述第二连接脚(33)之间的垫片(6)和设置在所述连接螺钉(5)的螺帽外侧的帽盖(7)。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钮(4)包括与所述圆轴(21)螺纹配合的金属内件和与所述金属内件固定连接的塑料外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圆轴(21)螺纹配合的旋钮螺钉(9),所述旋钮螺钉(9)限制所述锁钮(4)向远离所述后座(2)方向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端分别与所述锁钮(4)和所述定位件(32)相抵的弹簧(8)。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后座(2)的中部的把手(10),所述后座(2)的中部设置有用于安装所述把手(10)的把手座(11),还包括卡件(12)和穿过所述把手(10)、所述把手座(11)和所述卡件(12)的连接螺栓(13),所述卡件(12)与所述把手座(11)之间以及所述卡件(12)与所述把手(10)之间均沿所述连接螺栓(13)的轴线卡接,且所述把手(10)上有多个围绕所述连接螺栓(13)的轴线设置的用于与所述卡件(12)卡接的卡接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任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手柄(14)和固定螺钉(15),所述把手(10)远离所述后座(2)的一端还设置有所述手柄(14)的安装孔和与所述安装孔垂直设置且连通的固定孔,所述手柄(14)上具有凹槽,所述固定螺钉(15)与所述固定孔螺纹配合,且所述固定螺钉(15)的尾部插入所述凹槽内。所述安装孔的内壁设置有与所述固定螺钉(15)的螺纹配合的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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