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63322.2 | 申请日: | 2015-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45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洪伟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安市天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00 | 分类号: | A62C3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237 | 代理人: | 张仲波 |
地址: | 3623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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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直流 功能 消防 水枪 | ||
1.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包括水枪外腔筒、水枪内腔筒,所述的水枪外腔筒、水枪内腔筒前端都是空心锥筒形结构,后端为空心圆柱形结构,其锥筒顶部为出水端,圆柱端为进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枪内腔筒前端设有出水通孔,该出水通孔和水枪内腔筒的中心轴线成10-60°之间,水枪内腔筒和水枪外腔筒在圆柱端通过螺纹连接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水通孔围绕着水枪内腔筒中心轴线均匀的分布在水枪内腔筒前端即锥筒形结构的前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枪外腔筒和水枪内腔筒在锥筒形结构前端留有间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枪外腔筒外壁上设有一把手。
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直流和伞状功能的消防水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把手设置于水枪外腔筒圆柱端且和圆柱端成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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