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45493.2 | 申请日: | 2015-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800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30 |
发明(设计)人: | 戴勇;李志超;蒋卫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普捷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5/08 | 分类号: | G07C5/08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朱业刚;谭果林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建辉路1***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移动 物体 检测 功能 车载 行车 记录仪 | ||
1.一种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与汽车CAN总线电性连接的主控芯片、与所述主控芯片电性连接的图像处理器、与所述图像处理器电性连接的摄像头组件、与所述图像处理器电性连接的显示屏、以及与所述图像处理器电性连接的存储模块,所述主控芯片还与所述存储模块电性连接,所述主控芯片通过CAN总线侦测汽车工作状态,当汽车熄火后,主控芯片启动图像处理器分析摄像头组件采集过来的图像信息,当图像处理器分析到摄像头组件采集的图像信息中有移动物体时,所述主控芯片启动存储模块记录摄像头组件采集到的图像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设于车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组件还包括第二至第四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设于车的左侧,所述第三摄像头设于车的右侧,所述第四摄像头设于车尾。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四摄像头均为180°广角摄像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2寸的液晶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移动物体检测功能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模块采用SD卡或TF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普捷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普捷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4549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互联网监控门禁系统
- 下一篇: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