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的垂尾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18129.7 | 申请日: | 2015-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884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07 |
发明(设计)人: | 冯国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通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9/02 | 分类号: | B64C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王明超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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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无人机的垂尾。
背景技术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应用,各种小型无人机被应用于外景拍摄领域,特别是搭载有摄像机的小型无人飞行器。小型无人机因为要搭载诸如摄像机等设备,需要无人机在重量尽可能轻的情况下保证其结构的刚度,因此对于无人机的机身中的活动部件的强度要求较高,其中无人机的垂尾用于安装尾翼,垂尾上安装有用于控制尾翼动作的舵机,在无人机飞行时舵机控制尾翼改变角度以改变无人机飞行的方向,因此在尾翼动作的时候垂尾会受到频繁的扭力作用,如果垂尾的刚度不够会影响尾翼动作的精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无人机的垂尾,该垂尾具有结构简单、轻便、强度高的特点,能够对舵机进行较为牢固的定位并且保证尾翼动作的准确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无人机的垂尾,包括上基座、下基座、支撑梁、第一舵机支架组和第二舵机支架组;所述第一舵机支架组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 所述第二舵机支架组包括第四支架和第五支架;所述第三支架、第四支架、第五支架和下基座上均开设通孔;所述通孔均处于同一个公共轴心线上;所述通孔的公共轴心线平行于支撑梁。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一体成型于上基座的下端面上;所述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和第五支架均一体成型于支撑梁上;所述第三支架和第四支架上均开设有用于减轻重量的工艺孔;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和第五支架上均设有舵机安装孔。
进一步地,所述上基座上设有第一沉孔和第二沉孔;所述下基座上设有第三沉孔、第四沉孔和第五沉孔;所述下基座上还设有第一U型槽、第二U型槽和第三U型槽;所述下基座的底面为弧形面。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无人机的垂尾具有结构合理、轻便、强度高的优点,能够对舵机进行牢固的定位并且保证尾翼动作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上基座1,下基座2,支撑梁3,第一支架4,第二支架5,第三支架6,第四支架7,第五支架8,通孔9,工艺孔10,舵机安装孔11,第一沉孔12,第二沉孔13,第三沉孔14,第四沉孔15,第五沉孔16,第一U型槽17,第二U型槽18,第三U型槽19,弧形面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照图1~图3所示的一种无人机的垂尾,包括上基座1、下基座2、支撑梁3、第一舵机支架组和第二舵机支架组;所述第一舵机支架组包括第一支架4、第二支架5、第三支架6;所述第二舵机支架组包括第四支架7和第五支架8;所述第三支架6、第四支架7、第五支架8和下基座2上均开设通孔9;所述通孔9均处于同一个公共轴心线上;所述通孔9的公共轴心线平行于支撑梁3。
所述第一支架4一体成型于上基座1的下端面上;所述第二支架5、第三支架6、第四支架7和第五支架8均一体成型于支撑梁3上;所述第三支架6和第四支架7上均开设有用于减轻重量的工艺孔10;所述第一支架4、第二支架5、第三支架6、第四支架7和第五支架8上均设有舵机安装孔11。
所述上基座1上设有第一沉孔12和第二沉孔13;所述下基座2上设有第三沉孔14、第四沉孔15和第五沉孔16;所述下基座2上还设有第一U型槽17、第二U型槽18和第三U型槽19;所述下基座2的底面为弧形面20。
需要强调的是,工艺孔10可以减轻垂尾整体的重量。
其中,设置在第三支架6、第四支架7、第五支架8以及下基座2上的通孔9用于安装贯穿所有通孔9的连杆,连杆能够对垂尾进行加固,有效的降低尾翼动作时的扭力对垂尾的影响。
因此,所有通孔9的轴心线均在一个公共轴心线上,而且这个公共轴心线与支撑梁平行,这样有助于安装连杆并且对垂尾进行加固。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出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 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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