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升降展示的旋转关联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311570.2 | 申请日: | 2015-05-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973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 发明(设计)人: | 苗小伟;董晓宇;高攀科;宋康天;张恩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头市拾贝工艺品设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F5/025 | 分类号: | A47F5/025;A47F5/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0140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升降 展示 旋转 关联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升降展示的旋转关联装置,属于展示用具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的商场、广场、促销会、展览会等都会举办商品展示的展览,这些展览都需要借助特定的展览台来对所展出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展示。而目前的展台多种多样,种类繁杂,但是由于被展示的商品形状每次都有所不同,固定位置也会随之改变,展示台旋转有的要求旋转速度较快、有的要求旋转速度较慢,而有的被展示物体较重、有的又较轻、故而单独的设置一个旋转机是不能满足目前展示的要求的;而目前一般的展台都没有使被展示商品能够随意固定的性能,从而使被展示的商品不能全部展示到人们的面前;其次,由于被展示的商品有大有小,所需求的展台也有所不同,而且有的商品需静态展示有的需动态展示,这就对展台有动静结合的要求,而目前大多数展台都不能全部满足以上商品展示时对展台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科学,操作简便,易于推广,适用于各种商品固定结构的动静结合的多重旋转的升降展示的旋转关联装置。
一种升降展示的旋转关联装置,由中空台、中部展示台、透明固定带、小电机、调节螺丝、固定座、升降套筒结构、固定螺栓、固定基座、大号电机、支撑平台、大号电机固定座及底座组成;其特征是所述中空台为圆形,且为中空圆形结构,中空台的边缘通过固定螺栓与升降套筒结构的上端相连接,连接处边缘为平滑过渡的法兰;所述升降套筒结构分为上套筒和下套柱两部分,升降套筒结构的套接处各具有一个调节套筒升高和降落的调节螺丝,升降套筒结构的下套柱与固定基座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支撑平台上;所述中部展示台位于中空台的中空位置处,中部展示台的下方与小电机相连接;所述小电机通过固定座固定到中空台的中央位置下部;所述固定座为U型,固定座下部具有一个内置到固定座内部的伸缩轴;所述支撑平台的中部下方与大号电机相连接,大号电机通过大号电机固定座固定在底座上。
进一步:所述中空台及中部展示台的上部具有多个大小不一的供固定物体使用的孔洞。
进一步:所述透明固定带为透明的塑胶材料制成的固定带,其两端具有两个通过螺栓固定在中空台或中部展示台上的固定孔上。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中空台和中部展示台的俯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透明固定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中空台1、法兰1-1、中部展示台2、透明固定带3、固定孔3-1、小电机4、调节螺丝5、固定座6、伸缩轴6-1、升降套筒结构7、上套筒7-1、下套柱7-2、固定螺栓8、固定基座9、大号电机10、支撑平台11、大号电机固定座12及底座13。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并不因此而限定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见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由中空台1、中部展示台2、透明固定带3、小电机4、调节螺丝5、固定座6、升降套筒结构7、固定螺栓8、固定基座9、大号电机10、支撑平台11、大号电机固定座12及底座13组成;其特征是所述中空台1为圆形,且为中空圆形结构,中空台1的边缘通过固定螺栓与升降套筒结构7的上端相连接,连接处边缘为平滑过渡的法兰1-1;所述升降套筒结构7分为上套筒7-1和下套柱7-2两部分,升降套筒结构7的套接处各具有一个调节套筒升高和降落的调节螺丝5,升降套筒结构7的下套柱7-2与固定基座9通过固定螺栓8固定在支撑平台11上;所述中部展示台2位于中空台的中空位置处,中部展示台2的下方与小电机4相连接;所述小电机4通过固定座6固定到中空台1的中央位置下部;所述固定座6为U型,固定座下部具有一个内置到固定座内部的伸缩轴6-1;所述支撑平台11的中部下方与大号电机10相连接,大号电机10通过大号电机固定座12固定在底座13上。
进一步:所述中空台1及中部展示台2的上部具有多个大小不一的供固定物体使用的孔洞。
进一步:所述透明固定带3为透明的塑胶材料制成的固定带,其两端具有两个通过螺栓固定在中空台或中部展示台上的固定孔3-1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包头市拾贝工艺品设计有限公司,未经包头市拾贝工艺品设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1157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活动吊架
- 下一篇:一种玉雕艺术成品展示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