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00682.0 | 申请日: | 2015-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198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发明(设计)人: | 龚慧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龚慧敏 |
主分类号: | A47B63/00 | 分类号: | A47B6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王新生 |
地址: |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工商管理 文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件架,尤其是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
背景技术
工商管理使用的文件一般需要归类,现有的文件架的单格空间一般都是固定的,如果有一种格子空间容易变动的文件架,则有利于在满足不同类文件所需空间不同的前提下,保证整体空间的利用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
本实用新型具有技术内容。
1.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两个横板(1)、至少3个可调纵板(7)、4个支杆(4)、至少16个卡子(8)构成;
横板(1)为方形,横板(1)上具有横向槽(10)、纵向槽(11)、4个支杆孔(12);横向槽(10)与纵向槽(11)垂直,4个支杆孔(12)分布在横板(1)的4个角上,横板(1)上的横向槽(10)、纵向槽(11)的宽度相同、深度相同;
可调纵板(7)由两个榫板(2)、两个螺杆(3)构成;
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上具有呈对立分布一个榫条(22)、两个螺孔(20)、1个标示(21),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上的两个螺孔(20)的螺旋方向相同,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上的标示(21)靠近两个螺孔(20)中的一个,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的榫条(22)的宽度、高度和横板(1)上的横向槽(10)、纵向槽(11)的宽度、深度相吻合;
构成可调纵板(7)的螺杆(3)的两端具有两个共轴的旋转方向不同的螺纹(30、31);
两个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对立放置且其标记(21)不在同一侧,两个构成可调纵板(7)的螺杆(3)旋入对立放置的两个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的螺孔(20、21);
卡子(8)由卡筒(5)、螺丝(6)构成,构成卡子(8)的卡筒(5)为圆柱形其轴上具有通孔(50)其侧壁上具有螺丝孔(51),构成卡子(8)的螺丝(6)旋入构成卡子(8)的卡筒(5)的螺丝孔(51)内;
4个支杆(4)穿入两块横板(1)的支杆孔(12)内,每个支杆同时穿入不同横板(1)的支杆孔(12),横板(1)的每个支杆孔(12)的上下方位置都有穿在支杆(4)上的卡子(8),可调可调纵板(7),部分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与横板(1)上的横向槽(10)构成可拆卸榫合,部分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与横板(1)上的纵向槽(10)构成可拆卸榫合。
2.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由塑料制成。
3.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构成可调纵板(7)的螺杆(3)由塑料制成。
4.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杆(4)由塑料制成。
5.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构成卡子(8)的卡筒(5)由塑料制成。
6.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构成卡子(8)的螺丝(6)由塑料制成。
7.如技术内容1所述一种工商管理用的文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板(1)由塑料制成。
技术内容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依靠调整可调纵板(7)的位置,来调整文件架各个格子的宽度,依靠旋转螺杆(3)来调整可调纵板(7)的高度,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放置装有文件的文件夹。
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性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实例1的横板1的示意图。
图2是实施实例1的构成可调纵板7的榫板2的示意图。
图3是实施实例1的构成可调纵板7的螺杆3的示意图。
图4是实施实例1的支杆4的示意图。
图5是实施实例1的构成卡子8的卡筒5的示意图。
图6是实施实例1的构成卡子8的螺丝6的示意图。
图7是实施实例1可调纵板7的示意图。
图8是实施实例1的卡子8的示意图。
图9是实施实例1正面示意图。
图10是实施实例1背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实施实例1、如附图1-10所示,本实施实例由至少两个横板1、至少3个可调纵板7、4个支杆4、至少16个卡子8构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龚慧敏,未经龚慧敏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20068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法学自动调节书格间距书架
- 下一篇:智能密集架人体检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