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94705.1 | 申请日: | 2015-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600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2 |
发明(设计)人: | 陈殿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力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郝传鑫 |
地址: | 5230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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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产品 屏幕 保护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产品保护装置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电子产品尤其是手持电子产品,如手机、平板电脑等,外露的显示屏尺寸较大,且其材质较脆,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碰撞跌落情况而导致显示屏破损。
常见的解决方案是为电子产品加装保护壳。目前常见的电子产品保护壳体积较大,并且盖住了原产品外观,一方面导致加装了保护壳体的电子产品比较笨重,违背了电子产品轻便、易携带的要求,另一方面此类产品体积较大,生产工艺较复杂。此外,部分保护壳对显示屏幕的保护没有加以重视。简单轻便的屏幕保护膜仅能防止显示屏幕刮花,起不到防冲击碰撞保护作用。
因此,亟需一种结构简单、轻便、能够对电子产品的显示屏幕能够起到防冲击碰撞保护作用的屏幕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轻便、能够对电子产品的显示屏幕能够起到防冲击碰撞保护作用的屏幕保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呈平面状结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一侧用于连接电子产品具有屏幕的侧面,且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对应屏幕的部位开设有用于露出屏幕的避让口,以使得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呈框体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其呈平面状的框体结构,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一侧连接于电子产品具有屏幕的侧面,且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对应屏幕的部位开设有用于露出屏幕的避让口,当电子产品掉落时,位于屏幕周侧的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先接触地面,使得屏幕与地面间有一定的间隙,有效减少屏幕直接接触地面的可能性,以避免屏幕破损。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其结构简单,制作方便,用于电子产品时,不会过分改变电子产品的外观,且对屏幕有良好的保护效果。
较佳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边框宽度朝背离所述电子产品的一侧逐渐缩小;由于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具有一定的厚度,其边框宽度沿背离电子产品的一侧逐渐缩小,一方面使得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一定厚度的框体结构不会影响到用户读取屏幕上的内容,另一方面使得装设有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电子产品掉落时,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边框宽度较小的一侧先着地,先着地的宽度较小的边框弹性系数较小容易发生形变,其后的宽度较大的边框弹性系数较大可以提供较大的缓冲力,使得电子产品受到逐渐增大的形变缓冲力,提高对电子产品的缓冲效果。
较佳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厚度为0.5mm-3mm之间。
较佳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平面度小于0.3mm。
较佳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由塑胶材质制成。
较佳的,所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通过双面胶粘结于电子产品具有屏幕的侧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连接于手机上的剖面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部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呈平面状结构,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一侧用于连接电子产品具有屏幕的侧面,且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对应屏幕的部位开设有用于露出屏幕的避让口11,以使得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呈框体状。结合图2和图3所示,更具体地:
本实施例以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连接于手机为例对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结构和性能进行说明。但不以此为例,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亦可以应用于平板电脑、PSP、MP4等手持电子设备。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呈平板状结构,且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中部开设有避让口11,使得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呈如图1所示左右两侧呈细边的框体状结构。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形状与所要使用到的电子产品的形状相符,具体地,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周侧框体与电子产品除屏幕41外的部分形状相相同、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的避让口11与电子产品的屏幕41相同。应当理解的,为方便电子产品的使用,电子产品屏幕保护装置10应当于按键部位、喇叭部位等开设避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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