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导助听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184485.4 | 申请日: | 2015-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658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8 |
| 发明(设计)人: | 张旭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昌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R25/00 | 分类号: | H04R2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31259 | 代理人: | 钟艳 |
| 地址: | 201612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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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助听器 | ||
1.骨导助听器,包括麦克风、放大器和骨导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麦克风和所述骨导振子均为两个;两组所述麦克风和骨导振子相对且平行地设于所述骨导助听器机身长度方向上的前后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大器包括第一输入端、第二输入端、第一输出端及第二输出端;所述麦克风分为前置麦克风(101)和后置麦克风(102);所述骨导振子分为前置骨导振子(201)和后置骨导振子(202);所述前置麦克风(101)与所述第一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后置麦克风(102)与所述第二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前置骨导振子(201)与所述第一输出端电连接,所述后置骨导振子(202)与所述第二输出端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大器为两个,分为第一放大器和第二放大器;所述麦克风分为前置麦克风(101)和后置麦克风(102);所述骨导振子分为前置骨导振子(201)和后置骨导振子(202);所述前置麦克风(101)与所述第一放大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后置麦克风(102)与所述第二放大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前置骨导振子(201)与所述第一放大器的输出端电连接,所述后置骨导振子(202)与所述第二放大器的输出端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麦克风(101)和后置麦克风(102)分别设于所述骨导助听器机身长度方向的两顶端或靠近顶端处;所述前置骨导振子(201)设于靠近所述前置麦克风(101)的侧方,所述后置骨导振子(202)设于靠近所述后置麦克风(102)的侧方。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麦克风均为全方向拾音的微型麦克风。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麦克风均为指向拾音的微型麦克风;所述前置麦克风(101)的拾音方向指向佩戴者面向的前方或斜前方,所述后置麦克风(102)的拾音方向指向佩戴者面向的侧方或斜后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麦克风(101)和后置麦克风(102)的拾音指向之间形成90-120度夹角。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麦克风(101)的拾音指向为佩戴者面向的正前方向右偏30度角,所述后置麦克风(102)的拾音指向为佩戴者面向的正前方向右偏120度角。
9.根据权利要求2、3、7或8任一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置开关(301)和后置开关(302),所述前置开关(301)与所述前置骨导振子(201)电连接,所述后置开关(302)与所述后置骨导振子(202)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2、3、7或8任一所述的骨导助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导助听器为眼镜式、头夹式、软带式、发带式或骨锚植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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