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雾化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147012.7 | 申请日: | 2015-03-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993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2 |
| 发明(设计)人: | 游哲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好心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马雯雯;臧建明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雾化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雾化器,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气体侦测功能的电子雾化器。
背景技术
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不停地开展禁烟运动,电子雾化器应运而生并颇受欢迎。电子雾化器一般由电池、雾化组件和烟弹组成。雾化组件由电池供电,能够把烟弹内的烟草替代品转变成雾气,从而让使用者在吸时有一种类似吸烟的感觉。
然而,由于现行电子雾化器领域中对于烟草替代品的成分、质量没有明确的规范,因此使用者无从判别吸入的气体是否具有危害或其他不良成分。
另一方面,由于微机电技术的进步,各类电子组件朝向微型化发展,而电子产品也整合更多功能,以实现不同场合下的多元应用。现有电子雾化器除了提供使用者作为传统香烟替代品之外仍未整合其他的用途,因此实用性显得不足,产品的定位单一,而市场竞争力也有限。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器,包括本体、烟嘴以及发光装置。本体具有相对的第一端以及第二端,且所述本体包括:用于盛装烟草替代品的烟弹;用于雾化所述烟草替代品的雾化组件;电性连接所述雾化组件的电池;以及,连接所述雾化组件的气体侦测装置,用以侦测雾化后的所述烟草替代品。所述烟嘴配置于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一端,并且连通所述雾化组件,使用者通过所述烟嘴吸入雾化后的所述烟草替代品。发光装置配置于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二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连通所述烟嘴,用于侦测所述使用者吐出的气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连通外在环境,用于侦测所述外在环境的空气质量状况。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可拆卸地配置于所述本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位于所述雾化组件与所述电池之间,且所述气体侦测装置的相对两端分别通过螺纹套接于所述雾化组件与所述电池。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包括警示组件,用于依据所述气体侦测装置的侦测结果给出警示信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警示组件包括警示灯或扬声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气体侦测装置包括显示屏,用于显示所述气体侦测装置的侦测结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发光装置可拆卸地配置于所述本体的所述第二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发光装置具有手控调光电路,所述使用者适于通过所述手控调光电路来调整所述发光装置的出光。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子雾化器还包括套盖,套于所述本体的第一端并包覆所述烟嘴,或套于所述本体的第二端并包覆所述发光装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套盖的前端具有导电橡胶块。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套盖的前端透光。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气体侦测功能的电子雾化器,可以检测使用者自身所吸的烟雾是否有不良成份,避免危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可以检测使用者吐出的气体,例如检测使用者饮酒后呼出的气体的酒精浓度,或者饮食后的口腔异味状况。又或者,也可以用以检测外在环境的空气质量状况。此外,本实用新型的电子雾化器还可以同时具有照明功能,通过电子雾化器前端的发光装置来照明,并且让使用者调整发光装置的出光。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一种电子雾化器的立体示意图与分解图;
图2为图1的电子雾化器的模块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的一种电子雾化器的立体示意图与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的一种电子雾化器的立体示意图与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由于微机电技术的进步,气体侦测装置微型化,而可整合于小型便携设备中。因此,本实用新型应用现有技术将气体侦测装置结合于电子雾化器,以让使用者在使用电子雾化器时,可以同时检测自身所吸入的烟雾,判别烟雾中的特定成分。特别是,通过气体侦测装置来检测出可能危害健康的某些不良成份。
或者,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气体侦测装置检测使用者吐出的气体,例如检测使用者饮酒后呼出的气体的酒精浓度,或者饮食后的口腔异味状况。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好心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好心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147012.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一次性电子烟烟弹
- 下一篇:具蓝牙模块的烟嘴





